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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資料來源 : 政府資訊中心)

《2001 年稅務(修訂)(第 2 號)條例草案》將提交立法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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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將向立法會提交《2001 年稅務(修訂)(第 2 號)條例草案》,為使用通行密碼及電話提交報稅表提供法律依據。

    政府發言人說:「建議中的通行密碼和電話報稅服務將為納稅人提供更大的方便。如有關修訂獲立法會通過,稅務局將於明年四月一日起接受透過公共服務電子化計劃(電子化計劃)以通行密碼及透過電話提交的報稅表。我們預計約有八十萬納稅人符合使用新電話報稅服務的資格。」

    條例草案包括兩項主要建議。其一是容許納稅人使用及接受由稅務局局長批准的通行密碼,在透過公共服務電子化計劃提交報稅表時,進行電子認證及藉以符合簽署規定。

    自今年一月政府電子化計劃推行後,納稅人可透過互聯網以電子方式提交主要類別的報稅表。這些類別包括個別人士報稅表,即個別人士的薪俸稅、為全權擁有物業所收租金須付的物業稅、及為獨資經營業務須付的利得稅的綜合報稅表;以及為申報共同擁有物業所收租金的物業稅報稅表。根據現行運作模式,納稅人透過電子化計劃提交報稅表時,必須向認可核證機關申請數碼證書,及確立數碼簽署,作為認證身分及不能撤銷文件的用途。   

    發言人表示,修訂法例以確立通行密碼,目的是為納稅人提供更多方便,鼓勵更多納稅人透過互聯網提交報稅表。稅務局仍會繼續接受在電子化計劃下使用數碼證書提交的報稅表。

    條例草案的另一建議,是容許納稅人透過電話提交報稅表。

    現時,納稅人除可用傳統方式提交報稅表外,亦可利用電子化計劃,透過互聯網以電子方式提交報稅表。為進一步方便納稅人,稅務局建議再引入以電話提交報稅表的另一電子方式。

    條例草案的目的,是為使用電話提交報稅表提供法律依據,以及容許稅務局局長訂明準則,指定哪些納稅人可以使用電話報稅服務。

    電話報稅服務將適用於符合資格的個別人士申報薪俸稅及物業稅的簡單個案。有關準則將於憲報刊登。電話報稅服務只適用於簡單個案是基於實際的考慮,例如需要控制以電話提交報稅表所需的時間於合適的長度。

    《2001 年稅務(修訂)(第 2 號)條例草案》將於十一月九日刊登憲報,並由庫務局局長於十一月二十一日提交立法會。

 

二○○一年 十一月七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