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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資料來源 : 政府資訊中心 )

《2005年收入(取消遺產稅)條例草案》星期五刊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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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收入(取消遺產稅)條例草案》將於星期五(五月六日)刊憲,以落實2005至06年度財政預算案中提出取消遺產稅的建議。

    為進一步推動資產管理業務發展,政府在去年曾就取消遺產稅一事徵詢有關團體及公眾的意見。意見傾向支持取消該稅項。

    政府發言人說:「近年世界金融業出現顯著的增長。亞太區的金融市場亦加快了發展步伐。香港金融業正面對空前的機會,但同時亦面對日趨激烈的競爭。亞太區內的一些地方包括印度、馬來西亞、新西蘭及澳洲已在近二十年先後取消遺產稅。香港不應落後於其他地方。」

    發言人補充說:「取消遺產稅的建議會令更多人,包括外地投資者,透過在香港的信託或公司,持有在港的資產。取消遺產稅亦可吸引現時透過投資海外以避繳遺產稅的人士,將投資從外地調回香港。」

    「高增值產業的進一步發展可帶動一系列專業服務的增長,而其他行業亦會受惠,因此,對整體經濟有顯著的好處。」

    「除了吸引或保留資金以推廣香港的金融業發展外,取消遺產稅亦會縮短遺產承繼人申請遺囑認證和遺產管理書以領取遺產的時間。這會有助紓緩他們現時所面對的資金周轉問題,特別是對經營中小企業的人士。」

    取消遺產稅的建議,估計會令政府全年稅收減少約15億元。但預計取消遺產稅可增加香港在金融資產及地產市場方面的投資,從而為政府帶來更多的印花稅和其他的稅收。

    根據條例草案的建議,在《2005年收入(取消遺產稅)條例》生效後去世的人士,其遺產無須繳納遺產稅。

    《2005年收入(取消遺產稅)條例草案》將於五月十一日提交立法會審議。

二○○五年五月四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