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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資料來源 : 香港政府新聞網 )

2011 年稅務(修訂)(第 3 號)條例草案刊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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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 年稅務(修訂)(第 3 號)條例草案》今日(四月二十一日)刊憲。條例草案修訂《稅務條例》(第 112 章),以落實於二○一一至一二年度政府財政預算案所提出的以下稅收寬減措施:

(一)增加薪俸稅和個人入息課稅的子女免稅額和供養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免稅額,以及提高長者住宿照顧開支的扣除上限,各項增幅均為百分之二十;以及

(二)寬減二○一○至一一年度百分之七十五的薪俸稅及個人入息課稅,每宗個案以 6,000 元為上限。

    政府發言人說:「有關增加子女免稅額和供養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免稅額,以及提高長者住宿照顧開支的扣除上限的建議將可減輕納稅人養育子女和供養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負擔。上述建議將適用於二○一一至一二課稅年度及之後的課稅年度的薪俸稅和個人入息課稅,淨受惠納稅人數目約為 71 萬。」

    預計上述有關增加免稅額/扣除的建議將合共令政府每年收入減少約 1 2 億 2 , 0 0 0 萬元。

    由於政府財政狀況比預期好,為與納稅人分享財富,財政司司長提出上述有關一次過寬減二○一○至一一年度薪俸稅及個人入息課稅的建議。有關扣減會在納稅人二○一○至一一年度的最終應繳稅款中反映。一次過寬減稅款的建議將惠及約 150 萬名納稅人,而政府稅收則會減少約 53 億 3,000 萬元。

    條例草案將於五月四日提交立法會審議。

2011 年 4 月 21 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 11 時 01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