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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資料來源:政府新聞處) 

二零一四/一五《財政預算案》稅務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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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今日(二月二十六日)發表的《財政預算案》中,財政司司長建議多項稅務措施。

  財政司司長建議一次性寬減二零一三/一四課稅年度百分之七十五的利得稅、薪俸稅及個人入息課稅稅款,每宗個案以10,000元為上限。這項措施會使政府少收102億元稅款,共約187萬名納稅人可受惠。

  這項寬減會減低納稅人二零一三/一四課稅年度的應繳稅款,他們只須如常填報分別於本年四月及五月份起發出的二零一三/一四課稅年度的利得稅報稅表和個別人士報稅表。待有關法例通過後,稅務局便會在評稅時作出寬減,預期約在二零一四年七月底開始發出已反映寬減的稅單。一如往年,利得稅和個人入息課稅稅款會在今年十一月開始陸續到期繳交,而薪俸稅稅款則在二零一五年一月陸續到期。

  建議的稅款寬減只適用於二零一三/一四課稅年度最後評稅,並不適用於該年度的暫繳稅,納稅人須依時繳付該暫繳稅,即按現已發出的稅單繳稅。已繳交的暫繳稅會按《稅務條例》用以支付二零一三/一四課稅年度的應繳稅款及二零一四/一五課稅年度暫繳稅款。如尚有餘額,才作退還。

  今次的寬減並不適用於物業稅,但賺取租金收入的人士,如符合資格,或可通過選擇個人入息課稅而獲得寬減。

  納稅人如選擇以個人入息課稅方式評稅,寬減額須按個人入息課稅的稅款計算,這或會與不選擇個人入息課稅所得的寬減額不同,最終寬減額須按每一個案的實際情況才能確定。有租金收入或營業利潤的人士,可在二零一三/一四課稅年度個別人士報稅表內提出申請個人入息課稅。稅務局會就每宗申請驗算可否減低申請人的稅款,並以對他最為有利的方式評稅。

  除了上述的一次性稅款寬減外,財政司司長建議提高供養父母或祖父母的免稅額和長者住宿照顧開支的扣除上限,以減輕納稅人這方面的負擔。這些措施可惠及約五十五萬名納稅人,政府每年的稅收會減少約三億元。有關法例如獲立法會通過,將由二零一四/一五課稅年度開始生效。

  在印花稅方面,財政司司長建議全面寬免交易所買賣基金(ETF)交易的印花稅,以促進香港在ETF開發、管理和交易三方面的發展。

  上述措施須在相關法例修訂後才會實施。各界人士可瀏覽稅務局網頁(www.ird.gov.hk),查閱建議的詳情及計算稅款的示例,亦可經電話傳真服務2598 6001索取有關資料。

2014年2月2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