桌面版 English 網頁指南 聯絡我們 分享 RSS
  • 還原字體
  • 較大字體
  • 最大字體

新聞稿

(資料來源:政府新聞處) 

三項有關避免雙重課稅協定的命令刊憲

*****************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根據《稅務條例》作出的三項命令今日(五月十五日)刊憲,以實施香港與南非及阿拉伯聯合酋長國(阿聯酋)的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協定(全面性協定),以及與日本簽訂的全面性協定的資料交換條文互換的照會。

  政府發言人說:「全面性協定可確保投資者無須為同一收入兩度課稅。簡單而言,全面性協定會使香港與協定夥伴兩地的投資者在從事兩地跨境經濟及投資活動時,能更清楚確定其稅務負擔和節省稅款。」

  「與日本互換照會,則可擴闊現時與日本所簽訂的全面性協定下資料交換安排所涵蓋的稅項種類範圍,以履行我們的國際責任,符合提升稅務透明度的國際標準。」

  有關香港與南非及阿聯酋的全面性協定,以及與日本互換的照會內容摘要載於附件

  這三項命令將於五月二十日提交立法會審議。全面性協定和互換的照會必須待香港及協定夥伴各自完成有關的批准程序後才能生效。

  香港分別於二零一四年十月及十二月與南非及阿聯酋簽訂全面性協定,另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與日本互換照會。

2015年5月15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5時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