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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于 本 局 : 纳 税 人 约 章 : 旁 白
 

旁 白

1.

约 章 先 生 : 各 位 好 ! 我 是 税 务 局 的 约 章 先 生 。 让 我 跟 您 说 一 说 纳 税 人 约 章 到 底 是 什 么 ?

   
2. 谢 谢 各 位 , 我 承 诺 , 只 花 您 两 分 钟 时 间 。
   
3. 纳 税 人 约 章 , 一 份 非 常 清 楚 简 单 的 文 件 。 来 , 这 是 免 费 的 。 请 仔 细 看 看 、 了 解 您 的 权 利 和 义 务 。
   
4. 约 章 里 列 出 了 香 港 每 位 纳 税 人 可 享 有 的 七 项 权 利 、 五 项 义 务 。 我 们 的 职 员 会 按 照 约 章 的 原 则 处 事 , 期 望 您 也 一 样 。
   
5. 这 是 您 享 有 的 七 项 权 利 。
   
6. 您 只 须 缴 付 依 法 所 征 的 税 款 , 没 有 人 能 要 您 多 付 或 容 许 您 少 付 。
   
7. 对 你 以 礼 相 待 。
   
8. 您 可 以 获 得 适 时 而 专 业 的 服 务 - 并 以 简 明 的 用 词 与 您 沟 通 。
   
9. 就 所 提 供 的 资 料 , 您 享 有 私 隐 权 和 保 密 权 。
   
10. 您 有 权 查 阅 有 关 自 己 的 税 务 资 料 。
   
11. 也 有 权 选 择 使 用 中 文 或 英 文 。
   
12. 扬 声 器 分 别 传 来 以 广 东 话 、 英 文 、 普 通 话 说 的 " 早 安 " , 显 示 两 种 中 国 方 言 均 可 采 用 。
   
13. 约 章 先 生 : 如 果 您 对 我 们 的 服 务 有 什 么 不 满 , 可 以 向 我 们 或 者 向 申 诉 专 员 投 诉 。 假 如 您 不 同 意 所 评 定 的 税 款 , 也 可 以 上 诉 。
   
14. 同 时 约 章 里 也 清 楚 说 明 您 的 义 务 。
   
15. 五 个 要 点 - 全 部 有 法 律 根 据 。
   
16. 诚 实 申 报 。
   
17. 在 指 定 时 限 内 , 递 交 真 确 及 完 整 的 报 税 表 及 有 关 文 件 。
   
18. 准 时 缴 交 税 款 。
   
19. 保 留 足 够 的 记 录 , 让 我 们 准 确 评 定 您 的 税 款 。
   
20. 最 后 , 假 如 更 改 了 营 业 或 通 讯 地 址 , 请 尽 快 通 知 我 们 。
   
21. 约 章 先 生 : 哟 ! 刚 好 两 分 钟 ! 谢 谢 各 位 给 我 的 时 间 。
   
22. 约 章 先 生 : 您 好 , 我 是 约 章 先 生 。
   
23. 有 了 纳 税 人 约 章 , 权 利 义 务 更 清 楚 。

- 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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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 | 重要告示 | 私隐政策 修订日期: 2008 年 8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