桌面版 English 网页指南 联络我们 分享 RSS
  • 还原字体
  • 较大字体
  • 最大字体

差饷物业估价署与租赁有关的表格

*

1.

问:

差饷物业估价署有哪些与租赁有关的表格可供网上递交或下载?

 
 

答:

有以下与租赁有关的两份表格:

(a) 住宅物业-网上递交或下载表格CR109(新租出或重订协议通知书)

(b) 非住宅物业-网上递交表格R1A(物业详情申报表)
 

  返回页首


*

2.

问:

表格CR109(新租出或重订协议通知书)是什么?

 
 

答:

根据《业主与租客(综合)条例》的规定,住宅租赁的业主须在签署新租赁或协议重订租赁后一个月内,向差饷物业估价署署长提交通知书(表格CR109)。迟交通知书须缴交费用310元。除非差饷物业估价署署长在通知书批署,否则业主无权采取法律行动追收租金。
表格CR109可在网上递交,亦可先行下载,然后以邮寄或亲身递交予差饷物业估价署署长。
 

  返回页首


*

3.

问:

表格R1A(物业详情申报表)是什么?

 
 

答:

差饷物业估价署署长获赋权为施行《差饷条例》、《地租(评估及征收)条例》及《业主与租客(综合)条例》的条文,要求收集租务详情。表格R1A是要收集最新的租赁详情,让差饷物业估价署可每年重估应课差饷租值,以及编制统计资料。该表格可用来向差饷物业估价署申报租赁详情。
 

  返回页首


*

4.

问:

在填妥租约加盖印花申请后,应使用哪张表格向差饷物业估价署申报租赁详情,是表格CR109还是表格R1A?

 
 

答:

如属住宅租赁,应递交表格CR109。表格经差饷物业估价署署长批署后,业主有权采取法律行动,追讨租赁订明的租金。如表格CR109已递交予差饷物业估价署,就无须递交表格R1A。

如属非住宅租赁,则应递交表格R1A,申报租赁详情。
 

  返回页首


*

5.

问:

如在租约加盖印花后不向差饷物业估价署递交表格CR109,也不在网上递交表格R1A,会有什么后果?

 
 

答:

表格R1A会邮寄给差饷缴纳人填报。填妥后的表格R1A可邮寄或亲身交回差饷物业估价署。
 

  返回页首


*

6.

问:

用户是否须再次核实身分,才可浏览差饷物业估价署的网页?

 
 

答:

由于用户在首次登入电子加盖印花服务时已核实身分,因此浏览差饷物业估价署的网页无须再次核实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