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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资料来源 : 政府资讯中心)

《2001年税务(修订)条例草案》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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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今日(十一月二十一日)通过《2001年税务(修订)条例草案》,令薪俸税下的居所贷款利息扣除额上限,由十万元提高至十五万元;新扣除额适用于今明两个课税年度。

    新制订的条例亦提供一项过渡性安排,在本课税年度申索超逾十万元居所贷款利息扣除额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局申请缓缴二○○二年首季缴交的暂缴薪俸税的全部或部份。这项安排是要确保有关的纳税人最早可以在明年首季获得因扣除额增加而带来的薪俸税宽减。

    政府发言人表示,税务(修订)条例草案是要落实行政长官在二○○一年施政报告中所提出,有关纾缓自置居所人士财政压力的建议。

    他说:「我们很高兴立法会支持政府就提高居所贷款利息扣除额的建议,这将有助纾缓自置居所人士的压力。」   

    「政府估计在二○○一/○二及二○○二/○三两个课税年度里,每年会有超过十一万名纳税人因提高居所贷款利息扣除额上限的措施而受惠。每名纳税人每年最多可以节省八千五百元的税款,两年则合共最多节省一万七千元,预料政府会因此而总共少收十亿元税款。」

    税务局局长将于明日(十一月二十二日)宣布申请二○○一/○二年缓缴全部或部份暂缴薪俸税的有关程序及时间表。

    发言人补充:「税务局将会向可能符合资格申请缓缴二○○一/○二年全部或部份暂缴薪俸税的个别纳税人寄出申请表。」

    《2001年税务(修订)条例》将于将于本星期五(十一月二十三日)在宪报刊登。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