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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资料来源 : 政府资讯中心)

政府将向立法会提交足球博彩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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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将于四月九日向立法会提交条例草案,修订博彩税条例,以落实在香港规范及监管足球博彩的建议。

    民政事务局局长何志平强调,草案的主要目的是提供一个合法而又受规管的足球博彩途径,作为打击香港的非法足球赌博,并以此配合警方针对非法足球赌博的严厉执法工作。

    何志平说:「这与我们的赌博政策一致,亦即是把赌博活动局限于少数规范及受监管的途径。」

    他说:「我们既需要有适当的监管制度,也需要确保持牌经营者在足球博彩市场具竞争力。草案的整套建议在两者间取得合理的平衡。」

    草案要求提供一个法律架构,藉以使民政事务局局长可用发牌方式批准一间公司,根据其所订定的发牌条件经营足球博彩,民政事务局局长可在持牌机构不遵从发牌条件的情况下,对其施予惩罚。

    政府建议发牌予香港赛马会全资拥有及特别成立的附属机构经营足球博彩。

    何志平说:「这样可以确保香港赛马会把其足球博彩与该机构的其他业务分开,亦可确保每项业务都是独立营运,并有助稳定博彩税收。」

    草案亦提出对奖券经营作出类似的监管模式。

    草案建议成立博彩事务委员会。该委员会将负责就监管足球博彩及奖券活动向民政事务局局长提供意见。

    草案提出按毛利的百分之五十征收博彩税,并且每年评税一次。

    草案将特别批准持牌经营者向海外收受赌注者转投投注(即对冲投注)。对冲是进行固定赔率投注的收受赌注者普遍采用的风险管理措施。

    政府建议发给香港赛马会的足球博彩牌照的有效期最初为五年。

    牌照将包括以下主要条件:

(一)  准许持牌机构接受投注所有重要国际职业足球赛事,除得民政事务局局长批准外,不得接受有香港球队参与的赛事;

(二)  准许持牌机构就可进行博彩的足球比赛,接受固定赔率及彩池投注;

(三)  准许持牌机构利用电话、联机媒体(包括互联网)及其他电讯或电子设施接受投注;

(四)  不准接受赊帐(包括使用信用卡)投注;

(五)  不准收受十八岁以下人士的赌注;

(六)  不得于广播事务管理局订明的合家欣赏时段,在电视或电台采用怂恿市民赌博的宣传推广手法,或以十八岁以下青少年为宣传推广对象;

(七)  必须制订与赌博有关问题的预防措施;及

(八)  保障投注者的措施。

    政府亦建议就与赌博有关问题设立专用基金。基金将用于资助涉及赌博事宜和问题的研究工作、预防赌博问题的公众教育和其他措施,以及为问题和病态赌徒及受其影响人士而设
的辅导、治疗和其他缓解服务。民政事务局局长会决定基金的用途和运用事宜。

    「香港赛马会将于牌照有效期的首两年拨款二千四百万元,及在牌照有效期的第三至第五年,每年拨款一千二百万至一千五百万元。」

    何志平解释:「此项财务安排并非与足球博彩的利润挂鈎,所以可以确保基金款项的稳定性。这项安排亦与其他地区的有节制赌博政策一致。该些地区用于处理与赌博有关问题措施的大部分款项均由持牌博彩机构提供。」

    政府计划委托一个向问题和病态赌徒提供辅导及治疗服务的外国专业组织,研究如何可以最有效地在香港提供类似服务及评估有关服务成效的水平基准。

    何志平说:「我们计划根据研究结果,于下月底邀请非政府机构提交有关营办两间专责服务中心的建议书。」

    博彩税(修订)条例草案将于四月四日刊登宪报。

    如果条例草案于本立法年度获得通过,政府将可最快于八月发牌予香港赛马会。

 

二○○三年四月二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