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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资料来源 : 香港政府新闻网 )

二○一○至一一年度政府财政预算案税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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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今日(二月二十四日)发表的二○一○至一一年度政府财政预算案中,财政司司长建议了数项税务措施。

    薪俸税及个人入息课税方面,财政司司长建议一次过扣减二○○九至一○年度 75% 的税款,每宗个案以 6,000 元为上限。在建议下纳税人的受惠情况可见附件

    一如往年,这项扣减会减低来年应缴的税款。市民只需如常填报将于五月起发出的二○○九至一○年度的报税表。待有关法例通过后,税务局便会在评税时作出税款扣减。

    赚取营业利润或租金收入的人士,如符合资格,可通过选择个人入息课税以获得这项扣减。他们可在填写二○○九至一○年度报税表时申请个人入息课税,税务局会就每宗申请验算个人入息课税可否减低申请人的税款,并以对他最为有利的方式评税。

    建议的宽减只适用于二○○九至一○年度最后评税,并不适用于该年度的暂缴税。大部分纳税人的二○○九至一○年度暂缴税的第二期税款将在今年四月份到期,须依时清缴。已缴交的暂缴税会按《税务条例》用以支付二○○九至一○年度的应缴税款及二○一○至一一年度暂缴税款。如尚有余额的话,才作退还。

    利得税方面,财政司司长建议加快环保车辆的资本开支扣税,令企业在首年已可享有 100% 的利得税扣除;并扩展购买知识产权扣税的范围至注册商标、版权及注册外观设计。他亦建议将合资格债务票据所衍生的利息及利润享有的税率减免 50% 的优惠扩展至年期少于三年的票据;修改《税务条例》中要求这等债务票据须在香港向公众发行的条文;和更新《税务条例》中的认可证券交易所及期货交易所名单以扩大离岸基金期货交易税务豁免的适用范围。这些建议将在有关修订条例生效后实施。

    印花税方面,财政司司长建议楼价超过 2,000 万元的物业,印花税的税率将从现时的 3.75% 增加至 4.25% 。同时,楼价超过 2,000 万元的住宅物业,不可申请延迟缴纳买卖协议的印花税。新措施由二○一○年四月一日开始生效,于该日起签立的物业文件将受影响。另外,他亦建议扩大交易所买卖基金(即 ETF)的印花税宽免范围至港股占相关指数比重不高于 40% 的 ETF 。

    此外,财政预算案亦建议继续宽免下一年的商业登记费,宽免期延至二○一一年七月三十一日为止。

    政府会尽快展开实施上述建议的立法程序。市民可浏览税务局网页(www.ird.gov.hk) 查阅上述预算案建议的执行细节及计算税款的示例,亦可经电话传真服务 2598 6001 索取有关资料。

2010 年 2 月 24 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 19 时 18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