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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资料来源 : 香港政府新闻网 )

立法会: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就《2010 年商业登记(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审议阶段动议二读新订的第 31 及 32 条致辞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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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今日(七月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2010 年商业登记(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审议阶段动议二读新订的第 31 及 32 条的致辞全文:

主席:

    我动议二读刚读出的新标题及新订条文。有关内容已载于发送给各位委员的文件中。

    在二○一○至一一年度财政预算案中,财政司司长建议宽免商业登记费一年,由二○一○年八月一日起至二○一一年七月三十一日止。为此,当局于今年二月作出了《2010 年收入(减少商业登记费)令》,以落实有关措施。为确保新的一站式服务之下的公司注册及商业登记同步申请,可同样受惠于上述的宽免措施,我们需要在条例草案中加入第 31 及 32 条,对《2010 年收入(减少商业登记费)令》作出适当修订,同时亦对该命令作出技术性的相应修订。

    主席,上述修正案已获得法案委员会支持。我希望各位委员支持有关修正案。

    多谢主席。

2010 年 7 月 7 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 16 时 23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