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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资料来源 : 政府新闻处)

两项有关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命令刊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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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根据《税务条例》作出的两项命令今日 (十月十九日)刊宪,以实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就避免双重征税与马来西亚及墨西哥签订 的协定。

    政府发 言人说:「全面性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可确保投资者无须为同一收入两度缴税。」

    「简单 而言,这些协定会使香港与协定伙伴两地的投资者在从事两地跨境经济及投资活动时能更清 楚确定其税务负担和节省税款。」

    这两项 协定的内容摘要载于附件

    这些命 令将于十月二十四日提交立法会审议。这些协定必须待香港及协定伙伴各自完成有关的批准 程序之后才能生效。

    香港于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与马来西亚及二○一二年六月 十八日与墨西哥签订协定。



2012 年 10 月 19 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 11 时 01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