桌面版 English 网页指南 联络我们 分享 RSS
  • 还原字体
  • 较大字体
  • 最大字体

新闻稿

(资料来源:政府新闻处)

《2012年税务及印花税法例(另类债券计划)(修订)条例草案》今日刊宪

*****************************

  《2012年税务及印花税法例(另类债券计划)(修订)条例草案》今日(十二月二十八日)刊宪。

  条例草案旨在修订《税务条例》和《印花税条例》,为一些常见的伊斯兰债券提供与传统债券相类的税务框架。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说∶「条例草案将消除市场人士认为不利香港发展伊斯兰债券市场的障碍。作为国际金融中心,香港能够配对集资者及在中国、中东以至世界各地对伊斯兰金融产品有兴趣的投资者,满足双方的集资和投资需求。」

  建议的修订旨于为因发行相关伊斯兰债券产品而产生的交易提供税务和印花税宽免,因为这些交易在经济本质相若的传统债券结构中通常并不存在。

  陈家强续说∶「条例草案如获通过,将为香港提供有利发展伊斯兰金融的平台,有助增强香港的竞争力,并为金融市场提供更多元化的产品和服务,从而为香港带来更多的资产管理业务。」

  在国际金融系统中,伊斯兰金融是增长最快的其中一环,不论在穆斯林或其他地区,均占一席位。全球的伊斯兰金融资产已由九十年代中期的1,500亿美元,增加至二○一一年的13,000亿美元。

  伊斯兰债券是伊斯兰金融最重要的工具之一,通常在本土和国际资本市场发行以筹集资金。市场预期,到今年年底,全球已发行而尚未赎回的伊斯兰债券总额会超逾2,200亿美元。

  政府感谢市场参与者和持份者在二○一二年三月公众谘询期间给予正面的回应。政府为条例草案的拟议条文定稿时,已采纳多项可取的建议和意见。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已知会立法会,政府会于二○一三年一月九日提交条例草案首读。

2012年12月28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0时4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