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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资料来源:政府新闻处)

立法会:民政事务局局长动议二读《2013年博彩税(修订)条例草案》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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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民政事务局局长曾德成今日(四月二十四日)在立法会会议动议二读《2013年博彩税(修订)条例草案》的发言全文:

主席:

  我动议二读《2013年博彩税(修订)条例草案》(草案)。草案是为修订香港法例第108章《博彩税条例》(条例),以调整赛马博彩的征税制度,以利于达致双向汇合彩池安排。

  根据现有的赛马投注牌照,香港马会赛马博彩有限公司作为香港唯一的持牌赛马投注举办商,可就本地赛马和境外同步联播赛事举办投注博彩。

  就本地赛马,香港马会在本地接受投注,境外赛马投注举办商也会在境外接受投注,两地分别用独立彩池方式管理,各自按照由自己管理的独立彩池的总投注额计算赔率。如果本地和境外的彩池以汇合彩池方式管理,香港马会和境外投注举办商会在赛事开始前,基于同一赛事同一投注种类所有彩池的总投注额,计算出一套划一的赔率,于赛后以这划一赔率计算派彩。如此称为「汇入彩池」安排。

  至于在本地投注于境外赛事,现时的做法是由马会以独立彩池形式管理本地的投注金。但就著同一场境外赛事的同一投注种类,本地和境外彩池也可以汇合处理。这个安排称为「汇出彩池」。

  实行汇合彩池,可避免外围庄家或不法分子利用不同地区就同一赛事的不同赔率进行套戥活动,因此会有助减少非法博彩活动。汇合彩池同时令赔率较为稳定,不会因为个别大额投注而引致赔率出现大幅度波动。

  在香港现行博彩税体制下,香港马会难以找到境外合作伙伴进行「汇入彩池」。原因是,现行对汇入彩池的境外投注,要征收博彩税,而投注当地的政府亦同时就这些投注收取当地博彩税,这有如「双重征税」,与只由下注所在地区征收博彩税的国际惯例并不一致。近年香港唯一的汇入彩池伙伴,亦已在今个赛季开始前,终止了和香港的合作安排。

  至于对「汇出彩池」的本地投注,现时《博彩税条例》的处理,与本地赛事的投注无异。目前,马会只采用本地独立彩池方式管理本地就境外赛事所作的投注。但国际上一般惯例是两个地区就双向汇合彩池(英文为two-waycommingling)达致双边对等安排。

  回应香港马会的建议,我们提出草案,以利促成双向汇合彩池安排。

  草案的内容主要涉及以下两部分:

  第一,为了方便境外赛马博彩机构和香港进行「汇入彩池」安排,我们建议:取消对本地赛事的境外投注征收博彩税。现行适用于本地赛事的本地投注的博彩税税制维持不变。

  第二,为境外赛事的本地投注,订立新的博彩税制度,将原本的博彩税累进税率,改为按净投注金把税率划一为72.5%,并从税基中减去马会支付予境外伙伴的若干费用,从而便利香港与境外营运者进行「汇出彩池」安排。

  我需要强调,草案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增加税收。另一方面,我们亦希望确保修订实施初期不会引致税收减少,为此,草案已订明三年的保证期,在保证期内,政府每年从境外赛事的本地投注所得的博彩税收入,将按照草案里的相关条文计算,又或是每年1亿7,500万元的保证款额,两者以较高者为准。

  有关建议自数年前开始酝酿,今年二月我们也听取了博彩及奖券事务委员会和立法会民政事务委员会的意见。我们明白有公众人士和关注团体担心建议的草案会加剧赌风。我们提交草案的大前提,是不会因修订而增加本港的赛马博彩机会。政府并没有增加马会每年举办的本地赛马日和转播境外赛事的数目。马会不会因为汇合彩池而加强宣传其赛马博彩。汇合彩池安排,对于投注者可获派彩的机会亦基本不变。

  我们会继续征询平和基金谘询委员会以加强为问题赌徒和病态赌徒而设的服务,并制订针对问题赌博的宣传和教育计划。

  我们的赌博政策,是把赌博活动局限于少数规范及受监管的途径,免得市民向非法的经营者下注,并由当局监察政策的实施情况。便利双向汇合彩池的税制能减低非法庄家活动,符合一贯政策。

  主席,我现在把《2013年博彩税(修订)条例草案》提交立法会审议,我们希望草案可以在今个立法年度内通过,并在今年九月一日(即二○一三至一四年度的马季开始)实施。在立法会法案委员会审议草案时,我们会尽力配合委员会的工作,就议员对草案的意见及所关注的问题,提供进一步的资料及回应。

  主席,我谨此陈辞。

2013年4月2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5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