桌面版 English 网页指南 联络我们 分享 RSS
  • 还原字体
  • 较大字体
  • 最大字体

新闻稿

(资料来源:政府新闻处)

立法会: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动议恢复二读辩论《2013年税务(修订)(第3号)条例草案》致辞全文(只有中文)

*************************************

  以下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今日(三月十九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动议恢复二读辩论《2013年税务(修订)(第3号)条例草案》的致辞全文:

主席:

  我感谢法案委员会主席黄定光议员、其他委员和立法会秘书处同事所付出的努力,令《2013年税务(修订)(第3号)条例草案》的审议工作顺利完成。

  本条例草案有两个目的:第一,跟进财政司司长在《二零一三至一四年度政府财政预算案》中的建议,将专属自保保险公司离岸风险保险业务的利得税减半;第二,调高雇员和自雇人士向认可退休计划供款的扣税额上限。

专属自保保险

  专属自保保险是公司为自身提供的保险,承保与该公司属同一集团的其他公司的风险。企业可透过成立专属自保保险公司,承保市场并未提供保障的特定风险。由于专属自保保险公司可以较低的成本经营(例如无需要支付市场推广开支和保险中介人佣金等),故可收取较低保费,而其母公司也可分享该专属自保保险公司所赚取的承保利润。

  比较其他地区,专属自保保险作为风险管理工具在亚洲依然未见普及。我们希望透过提供税务宽减,推动专属自保保险的发展,从而巩固香港作为区内的保险枢纽地位。通过吸引更多企业来港设立专属自保保险公司,将可带动其他相关业务的发展,包括再保险、法律及精算服务,令香港的风险管理服务更多元化,巩固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

为何只减税一半

  就如何进一步推广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我们定期与业界交换意见。我们建议由二零一三/一四课税年度起,将专属自保保险公司离岸风险保险业务的利得税减半,正是积极回应业界的建议,以税务优惠鼓励本地专属自保保险业务的发展。为何只减税一半?我们订出此项税务优惠时,参考了现时适用于再保险公司的离岸风险的税务宽减优惠。

「离岸风险」的定义

  我们建议给予专属自保保险公司的税务优惠只适用于其离岸风险的保险业务。承保风险是否在香港以外为实证问题,须按个别个案情况作出决定。由于风险所在地是实证问题,《税务条例》的反避税条文(尤其是第61及61A条)足可遏止虚报风险所在地的行为。「离岸风险」的概念已应用于现时适用于再保险公司的税务优惠,税务局并未在「得自离岸风险的再保险业务的应评税利润」方面,遇上任何困难。

比较及竞争力

  虽然有部分邻近司法管辖区给予专属自保保险公司更多的税务优惠,但据我们向业界了解,企业考虑在哪里设立其专属自保保险公司时,税务宽减只是其中一个相关考虑因素,我们亦须考虑本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固有优势,包括简单的税制、法治、充裕的人才供应、资讯和资金自由流通,以及高度开放和有竞争性的营运环境。

  业界亦指出,由于内地企业的业务越来越国际化和分工精细,它们会增加使用专属自保保险以减少保险费用及完善风险保障。香港因毗邻内地应会受惠于内地企业日渐使用专属自保保险的趋势。

  我们会因应市场发展,不时检视是否需要推出其他措施,推广香港的专属自保保险业。

推广及初步成效

  为推广专属自保保险业务及向有兴趣的企业介绍香港的规管制度和所提供的优惠措施,我们曾于北京举办推广活动,并于今年一月举行的亚洲金融论坛期间,与香港保险业联会合办了工作坊。未来,我们会继续加强推广,并透过在内地及海外的经贸网络,吸引企业来港设立专属自保保险公司。

  自去年的预算案公布了建议的利得税宽减后,保险业监督收到不少关于在香港成立专属自保保险公司的查询。此外,中央政府在二零一二年六月宣布,「支持内地机构在香港设立自保公司,完善风险保障机制」。我们相信建议的税务优惠,连同中央政府的政策支持,将会推动内地企业考虑来港设立专属自保保险公司。

  有部分业界和立法会议员包括梁君彦议员刚才提出放宽《税务条例》第39E条,从而让香港企业在「进料加工」安排下,可就免费提供予内地企业使用的机器及工业装置在香港获得折旧免税额。就此,政府已经作出仔细研究,并已向立法会详细解释检讨的结果和有关理据。检讨的结论是放宽第39E条要求的建议并未符合香港税制既有的「地域来源征税」和「税务对称」等基本原则,亦会引发有关转让定价的关注。因此,政府认为没有理据放宽第39E条的限制。

调高向认可退休计划供款的每年扣税额上限

  另外,因应《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所订的最高有关入息水平将由二零一四年六月一日起由每月25,000元调高至30,000元,条例草案建议相应调高向认可退休计划供款的每年扣税额上限,于二零一四/一五课税年度由现时的15,000元调高至17,500元,并于二零一五/一六及其后的课税年度调高至18,000元。

总结

  主席,我希望各位议员能够支持条例草案,让我们能早日为专属自保业务提供税务优惠,及使受雇人士和自雇人士可及时享有较高扣税额。

  多谢主席。

2014年3月1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3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