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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资料来源:政府新闻处)

立法会二十二题:吸引境外公司来港开办业务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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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十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吴永嘉议员的提问和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邱腾华的书面答复∶

问题:

  有商界人士向本人反映,亚太区内城市的经济发展迅速和竞争力不断上升,以致香港作为金融枢纽的地位面临挑战。根据政府统计处公布的《代表香港境外母公司的驻港公司按年统计调查报告》,香港境外母公司的驻港地区办事处的数目由二○一二年的2 516下跌至今年的2 339(减幅约为7%)。驻港的地区总部、地区办事处及当地办事处当中,计划于未来三年扩充业务的百分比由二○一二年的22%降至今年的20%。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当局有否研究(1)部分境外公司撤出香港的原因及(2)改善方案;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除了透过投资推广署为有意来港投资的公司免费提供一站式及量身订造的支援服务外,当局有何新措施吸引境外公司来港投资及开办业务;及

(三)鉴于若干亚太区内城市或国家已推出税务优惠计划(例如新加坡的「先锋企业优惠 」和「发展与扩展优惠计划 」 ),鼓励境外公司在当地设立全球或区域总部,当局会否考虑提供类似的税务优惠,以吸引境外公司来港设立地区总部及地区办事处;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复:

主席:

  就问题的三个部分,我回复如下:

(一)政府统计处联同投资推广署每年就驻港的海外及内地公司进行一项属自愿回应性质的统计调查,收集在香港境外母公司的驻港地区总部、地区办事处及当地办事处的数字,和以香港作为设立地区总部/地区办事处/当地办事处地点的吸引力的意见。二○一七年的统计调查共访问了8 225间母公司在海外或内地的驻港公司,当中包括1 413间地区总部、2 339间地区办事处及4 473间当地办事处。与去年同期相比,驻港公司数目整体上升239间(3.0%),除地区办事处的数目下跌13间(0.6%)外,地区总部及当地办事处分别增加34间(2.5%)和218间(5.1%)。

  自二○一二年起,驻港的海外及内地公司总数持续上升,在过去六年增加975间,共14.3%。二○一七年地区总部和当地办事处的数目亦较去年上升,因此没有证据显示驻港的海外及内地公司有撤出香港的整体趋势。至于二○一七年地区办事处的数目下跌,并不一定表示涉及的公司全部已经迁离本港,该数字下降可以有其他不同原因,包括地区办事处升格为地区总部、转为当地办事处、受访公司不回应调查等。

  除了吸引新公司来港投资外(见以下回复第(二)部分),投资推广署亦积极与已在香港落户的企业加强联系,了解其需要,提供更佳的后续支援服务,包括提供有关香港个别行业营商环境的最新资讯、协助其宣传推广和邀请出席主题讲座及联系活动等,这些工作都有助企业解决在港经营可能面对的困难,并且可以拓展在港业务。

(二)投资推广署正进一步加强推广香港作为投资的首选目的地,鼓励企业及投资者把握商机,来港落户并善用香港的专业服务业,尤其以香港作为集资、融资、发债和理财中心,使香港成为「走出去」和「引进来」的双向发展基地。投资推广署亦正与相关政策局、部门和特区在海外和内地的经济贸易办事处紧密联系,以物色特定行业中有潜质的企业(包括初创企业),吸引其来港发展。投资推广署亦会继续加强在海外和内地推广,凸显香港是企业落户理想的地方。

  政府亦会就个别产业推出针对性的政策措施,以吸引更多企业来港。例如,为鼓励企业在香港进行更多研发项目,上月发表的《施政报告》提出为本地研发工作开支提供额外税务扣减。企业符合资格的首200万元研发开支可获300%税务扣减,余额亦可获200%扣减。有关措施除可带动本地创新及科技(创科)发展,亦有助提升香港对海外及内地创科企业的吸引力。

(三)税务政策是本届政府十分重视的工作之一,行政长官已经在二○一七年《施政报告》宣布,政府会争取在二○一八年落实利得税两级制的建议,将企业首200万元利润的利得税税率降至8.25%,其后的利润则继续按16.5%征税。我们相信措施可减轻企业,特别是中小企的税务负担,亦有助推广香港成为投资的首选目的地。此外,政府会继续积极考虑其他对香港经济发展有利的税务措施,使经济多元化,并带来更多宝贵的就业机会。

 
2017年11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