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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
控 个 案:资 料 库
地 产 代 理 蓄 意 逃 税 罪 成 判 囚 七 个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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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名 地 产 代 理 公 司 女 东 主 去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日 于 区 域 法 院 被 裁 定 逃 税 罪 名 成
立 , 被 还 押 十 四 天 后 , 今 日 (一 月 十 三 日) 被 判 即 时 入 狱 七 个 月 及 罚 款 551,590
元 。 罚 款 金 额 相 等 于 逃 税 金 额 的 一 倍 。
现 年 四 十 九 岁 的 被 告 承 认 六 项 蓄 意 意 图 逃 税 罪 行 , 即 在 其 1999-2000 至 2004-05
六 个 课 税 年 度 的 个 别 人 士 报 税 表 内 , 作 出 虚 假 的 陈 述 或 记 项 , 触 犯 《税 务 条
例》 第 82 条 第 (1)(b) 款 。 至 于 另 外 的 两 项 控 罪 , 即 在 申 索 扣 除 业 务 开 支 方
面 作 出 虚 假 陈 述 蓄 意 意 图 逃 税 , 则 裁 定 须 记 录 在 法 庭 档 案 内 。
案 情 透 露 , 被 告 经 营 地 产 代 理 , 她 在 其 1999-2000 至 2004-05 六 个 课 税 年
度 的 个 别 人 士 报 税 表 内 , 申 报 其 地 产 代 理 公 司 的 营 业 收 入 合 共 为 4,276,593
元 。 税 务 局 的 调 查 发 现 , 该 公 司 于 该 六 个 相 关 年 度 的 总 收 入 实 为 9,460,072
元 , 被 告 合 计 短 报 该 公 司 的 收 入 达 5,183,479 元 , 所 涉 及 的 逃 缴 税 款 总 额
为 551,590 元 。
税 务 局 发 言 人 提 醒 纳 税 人 , 必 须 提 交 正 确 的 报 税 表 。 《税 务 条 例》 订 明 逃 税
是 刑 事 罪 行 。 根 据 《税 务 条 例》 规 定 , 任 何 人 蓄 意 意 图 逃 税 , 在 提 交 的 报 税
表 中 或 在 申 索 任 何 扣 除 方 面 , 作 出 虚 假 的 陈 述 或 记 项 以 短 报 利 润 , 即 属 违
法 , 可 被 检 控 。 一 经 定 罪 , 每 项 控 罪 最 高 刑 罚 为 入 狱 三 年 和 罚 款 50,000 元
, 另 加 相 等 于 少 征 收 税 款 额 三 倍 的 罚 款 。
完
2011 年 1 月 13 日 (星 期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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