桌面版 English 网页指南 联络我们 分享 RSS
  • 还原字体
  • 较大字体
  • 最大字体

展示商业登记证


展示商业登记证

经营业务人士必须将有效的商业登记证/分行登记证展示于营业处当眼的地方,以便有关当局人员随时查阅。获局长授权的督察具有权力于任何合理时间进入其有理由相信正有业务在该处经营的处所,并在该处所作出所需的检查及查询。

就经一站式公司注册及商业登记安排以电子方式发出的商业登记证,经营业务人士必须在有关的营业处展示该等登记证的印本。

 返回页首


遗失商业登记证

如你在缴费后遗失了商业/分行登记证,你可向商业登记署申请索取有效的商业/分行登记证复本。 你可透过香港政府一站通网址 : www.gov.hk/br (网上申请商业登记文件及有效的商业登记证复本)作出申请,并缴付订明费用

更多有关有效的商业登记证复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