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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得税报税新里程 - 以电子方式填报利得税报税表

本 局 将 由 2013 年 4 月 1 日 起 使 用 新 的 利 得 税 报 税 表 版 本 , 故 需 于 2013 年 3 月 22 日 至 2013 年 3 月 31 日 暂 停 「 网 上 报 税 」 服 务 , 以 更 新 系 统 。 所 有 已 填 妥 的 电 子 报 税 表 须 于 2013 年 3 月 21 日 或 之 前 提 交 。 否 则 , 请 你 以 文 本 方 式 提 交 利 得 税 报 税 表 , 又 或 在 2013 年 4 月 1 日 或 以 后 使 用 新 的 版 本 重 新 填 写 电 子 报 税 表 。
若以电子方式填报利得税报税表,本局将会批准较正常期限多一个月的延期申请。

以电子方式填报利得税报税表指南

法团及业务可以透过「税务易」以电子方式填报 2022/23课税年度的利得税报税表及夹附所需补充表格、其他表格、财务报表及税项计算表。

本指南简介网上填报利得税报税表服务。

 


网上提交利得税报税表流程

「税务易」提供 4项与以电子方式填报利得税报税表有关的服务,分别是:

(i) 上传利得税报税表所需表格及佐证文件数据档案(「上传服务」);
(ii) 填写利得税报税表(「填写服务」);
(iii) 提交利得税报税表(「提交服务」); 及
(iv) 检视利得税报税表(「检视服务」)。

请按以下 3个步骤提交利得税报税表:

第1步: 准备需要夹附于利得税报税表的数据档案,包括以电子方式提交的补充表格、其他表格、财务报表及税项计算表,并透过「上传服务」上传及验证。
第2步: 使用「填写服务」填写利得税报税表。
第3步: 透过「提交服务」提交利得税报税表。你可在提交报税表后储存或列印确认书,以作纪录和参考。

你亦可以在提交后透过「检视服务」查看经网上提交的利得税报税表。

如你不需提交任何补充表格、其他表格、财务报表或税项计算表,你可跳过上传步骤并直接使用「填写服务」填写利得税报税表,再经「提交服务」提交。

注意事项:

  • 你必须输入列印在文本利得税报税表上以供识别的「利得税档案号码」和「报税表编号(RIN)」以使用网上报税服务。一家法团或业务每个课税年度的报税表均有各自的「报税表编号」。如报税表上未印有「报税表编号」,请以文本方式提交报税表及佐证文件。如果你需要提交补充表格及其他表格,请在服务时间内致电「税务易」支援中心热线(852)183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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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利得税报税表所需表格及佐证文件数据档案

由法团或业务委任的任何人士,不论是否有「税务易」帐户,均可使用「上传服务」,输入列印在文本利得税报税表上以供识别的「利得税档案号码」和「报税表编号(RIN)」,以上传该法团或业务的补充表格、其他表格、财务报表及税项计算表(视情况而定)。

你可以透过以下连结进入「上传服务」:

上传利得税报税表所需表格及佐证文件数据档案

上传补充表格及其他表格

需要上传的补充表格及/或其他表格,必须使用最新版本的表格(可输入资料的PDF格式)拟备及汇出XML格式的数据档案。请按以获取更多资讯。

自 2023 年 4 月 1 日起,所有补充表格(S1 至 S18)及其他表格(IR1478 和 IR1479)必须以电子方式提交。

如果你的报税表及佐证文件会以文本方式提交,请列印及签署「已上传的补充表格及其他表格核对表」,并将核对表连同利得税报税表一并提交。核对表必须由签署报税表的同一人士签署。如以电子报税或半电子报税模式提交报税表,请继续前往「填写服务」及「提交服务」,该等服务会连接已上传的数据档案于同一个利得税档案号码及报税表编号的利得税报税表。

注意事项:

  • 需要上传的档案必须经此服务的压缩功能进行压缩。
  • 上传Zip档案后,如你需要添加新的补充表格/其他表格,或修订/移除原上传Zip档案内含的补充表格/其他表格,整套需要提交的表格(包括无须修订的表格)须压缩成一个新的Zip档案,并重新上传取代原有Zip档案。

上传财务报表及税项计算表

如果你自愿以电子方式填报利得税报税表,需要上传的财务报表及税项计算表,应根据「税务局分类标准准则」以「网页内嵌式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iXBRL) 」 格式拟备 。请按以获取更多资讯(只有英文版)。

注意事项:

  • 财务报表及税项计算表需经此服务的压缩功能分别压缩,然后经此服务的上传功能一并上传。
  • 上传的 iXBRL 数据档案会被验证。验证结果将在一个工作天内提供。提示公布结果的电邮将发送至在上传档案页面上提供的联络人电邮地址。
  • 你须返回此服务的上传档案页面查看结果。如果验证失败,已上传的财务报表及税项计算表数据档案将不会被视为利得税报税表的附件。你可以在同一页面下载列出错误讯息的 CSV档案。你可于更正错误后使用此服务的上传功能重新上传财务报表及税项计算表的数据档案。有关的数据档案会再被验证。

进入「上传服务」后,按以下步骤进行:

第 1 步:阅读重要提示
第 2 步:输入档案号码及报税表编号
第 3 步:选择功能
第 4 步:压缩/上传/删除数据档案
第 5 步:确认(适用于上传/删除功能)
第 6 步:列印已上传的补充表格及其他表格电子档案核对表(只适用于以文本方式提交利得税报税表及佐证文件的个案)

注意事项:

  • 如你只透过「上传利得税报税表所需表格及佐证文件数据档案」上传数据档案而没有将已填妥的利得税报税表以文本或电子方式交回本局,你不会被视为已履行《税务条例》所订明提交报税表的责任。

你可以按观看「上传服务」的网上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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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利得税报税表

由法团或业务委任的任何人士,不论是否有「税务易」帐户,均可使用「填写服务」,输入列印在文本利得税报税表上以供识别的「利得税档案号码」和「报税表编号(RIN)」,以在网上拟备该法团或业务的利得税报税表。

请注意,你在使用此服务前,应先透过「上传服务」上传所需表格及佐证文件。

你可以透过以下连结进入「填写服务」:

填写利得税报税表

然后按以下步骤进行:

第 1 步:阅读重要提示
第 2 步:输入档案号码及报税表编号
第 3 步:填写报税表
第 4 步:给提交者附注
第 5 步:储存报税表草稿作提交之用

注意事项:

  • 透过「上传服务」上传的数据档案将显示在此服务的页面上。如果所需文件尚未上传,你应返回「上传服务」完成上传,然后再开始填写报税表。
  • 如你在未完成「第 3 步:填写报税表」及「第 4 步:给提交者附注」前需要离开此服务,可按在「第 3 步」或「第 4 步」每页底部的「储存」键,把已填写的资料下载及储存在电脑或其他储存装置中。你之后可再次使用此服务,开启透过此服务储存的数据档案以读取已储存的资料,及继续填写报税表。
  • 在确定显示于「第 5 步:储存报税表草稿作提交之用」的报税表草稿内容正确后,请按底部的「储存以供提交」键,把报税表草稿存档在你的电脑或其他储存装置中,作日后提交之用。之后负责提交报税表人士可使用「提交利得税报税表」服务,开启报税表草稿的数据档案幷检索该报税表草稿,核对后才签署及提交利得税报税表。

你可以按观看「填写服务」的网上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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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利得税报税表

电子报税模式

法团或业务的利得税报税表可由持有个人「税务易」帐户及属以下其中一项身分的人士,透过「提交服务」以电子方式签署及提交:

(a) 利得税报税表-法团(BIR51)
  • 董事
  • 秘书
  • 经理
  • 投资经理(只适用于开放式基金型公司的法团)
(b) 利得税报税表-法团以外的人士(BIR52)
  • 首合伙人 
  • 东主(只限在有关课税年度的评税基期内从合伙业务转为独资经营)
  • 已故人士的遗嘱执行人
  • 代理人/经理人(只限东主或合伙人皆不在本港居住)
  • 有限合伙基金的普通合伙人
  • 根据《有限合伙基金条例》(第 637 章)第 2 条界定的获授权代表
  • 有限合伙基金的投资经理
  • 团体的主要职员

获授权签署人须以「税务易」通行密码、「我的政府一站通」密码、认可核证机关发出的个人数码证书或具有数码签署功能的「智方便」户口签署报税表。

利得税报税表也可由服务提供者代纳税人经网上签署及提交。服务提供者必须已取得纳税人的「聘用服务提供者提交报税表的确认书」(IR1476),述明尽该纳税人所知所信,该报税表、任何所需补充表格及其他表格及佐证文件内所填报的一切资料,均属正确及完整。除前述的签署方式外,服务提供者亦可使用认可核证机关发出的机构数码证书。

使用这服务提交报税表前,须已利用「填写服务」拟备该报税表的草稿。

你可以透过以下连结进入「提交服务」:

提交利得税报税表

然后登入「税务易」帐户,并按以下步骤进行:

第 1 步:阅读重要提示
第 2 步:开启报税表草稿
第 3 步:阅读填写者附注
第 4 步:选择提交报税表人士的身分
第 5 步:签署及提交
第 6 步:确认

开立「税务易」帐户,请按申请「税务易」通行密码

半电子报税模式

为提供更多选择,半电子报税模式容许在上传所需的数据档案及网上填写报税表后,列印利得税报税表作签署。与「上传服务」及「填写服务」相同,由法团或业务委任的任何人士,不论是否有「税务易」帐户,均可使用「提交服务」,输入「利得税档案号码」和「报税表编号(RIN)」,在半电子报税模式下列印法团或业务的利得税报税表。

获委任的人士可在「提交服务」的「选择报税模式/认证方式」页面上,选择「半电子报税模式」,并进行以下的提交流程:

第 1 步:阅读重要提示
第 2 步:开启报税表草稿
第 3 步:阅读填写者附注
第 4 步:提供提交报税表人士的姓名及身分
第 5 步:列印以供签署

每次列印利得税报税表均会产生独立的「交易参考编号 (TRN)」。只有最后列印的报税表会被接纳。

已列印的报税表必须由上述列出的身分的获授权签署人签署。已签妥的报税表须交回本局,以完成以「半电子报税模式」提交利得税报税表的程序。

注意事项:

  • 如提交报税表人士是服务提供者,他须在「签署及提交」(电子报税模式)/「列印以供签署」(半电子报税模式)步骤前,额外上传已签妥的「聘用服务提供者提交报税表的确认书 (IR1476)」扫描副本(PDF格式)。
  • 若发现在「签署及提交」/「列印以供签署」页面展示的模拟报税表上的资料有错漏,可按模拟报税表底部的「更正资料」键,连结至「填写服务」修改报税表。
  • 根据《税务条例》,除亲笔签署外,使用数码签署及通行密码同被接受为签署报税表的方法。使用数码签署或通行密码提交利得税报税表的人士会被视为已在报税表上签署,并须为所提交资料的准确性承担责任。
  • 如在提交报税表后发觉填报的资料不对,请向税务局局长提交一份经签署的书面通知书,注明你的姓名、身分、法团/业务的名称、档案号码、有关的课税年度及要更正或补充资料事项的详情。请勿使用文本利得税报税表作出修订通知。如你以服务提供者的身分提交利得税报税表,请通知你的客户提交上述的书面通知书。

你可以按观看「提交服务」的网上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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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视利得税报税表

提交报税表人士可以使用此服务在互联网提交利得税报税表后立即查看、储存及列印该报税表,该服务在提交日期后的1 个月内可供提交报税表人士使用。本局建议提交报税表人士列印或储存该报税表作记录。如要查看储存在电脑或其他储存装置中的报税表,须使用已连接互联网的电脑。如提交报税表人士是服务提供者,本局建议应列印及提供报税表副本予纳税人作记录。

你可以透过以下连结进入「检视服务」:

检视利得税报税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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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及解答

  • 细阅有关网上填报利得税报税表的常见问题及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