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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

性质 全面性避免双重课税的协定
(见注 1
签订协定日期
21.10.2010
税务条例第 49 条双重课税令日期
03.05.2011
生效日期
01.12.2011
自右列日期或年度起具有效力
2012/2013
课税年度
税务条例
附属法例
   
注 1 : 法国自2018年1月1日起以房地产财富税(l’impôt sur la fortune immobilière)取代性质相同的财富税(l’impôt de solidarité sur la fortune)。根据有关协定第二条第4款,该协定自2018年1月1日起亦适用于房地产财富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