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出2000至01年度不遵守稅務條例第51條第2款的要求通知其本人須課稅的罰款。
此圖表基本上有三行,標題只有一層。
第一行是「稅項種類」,
第二行是「定罪數目」,
第三行是「罰款額(元)」,
簡報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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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修訂日期︰2002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