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出2002至03年度因違反《稅務條例》第51(4B)條而徵收的代替起訴罰款(包括法院徵收的罰款)。
此圖表基本上有三行,標題只有一層。
第一行是「稅項種類」,
第二行是「徵收宗數」,
第三行是「款額(元)」,
簡報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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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修訂日期︰200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