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出2000至01年度因違反《稅務條例》第51(4B)條而徵收的代替起訴罰款(包括法院徵收的罰款)。
此圖表基本上有三行,標題只有一層。
第一行是「稅項種類」,
第二行是「徵收宗數」,
第三行是「款額(元)」,
簡報完畢。


[返回]


(更新/修訂日期︰2002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