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法例
在2011-12年度,当局制定了以下几项与本局执行的税务工作有关的法例。
《2011年税务(修订)(第2号)条例》(2011年第9号条例)
本条例旨在修订《税务条例》,以实施2011-12年度财政预算案的下列建议:
| (i) | 子女免税额由每名50,000元提高至60,000元;在子女出生的课税年度的额外免税额由每名50,000元提高至60,000元; |
| (ii) | 就供养60岁或以上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而给予的免税额,由30,000元提高至36,000元;就与这些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连续全年同住而给予的额外免税额,亦由30,000元提高至36,000元; |
| (iii) | 就供养55至59岁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而给予的免税额,由15,000元提高至18,000元;就与这些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连续全年同住而给予的额外免税额,亦由15,000元提高至18,000元; |
| (iv) | 长者住宿照顾开支的扣除上限由60,000元提高至72,000元;及 |
| (v) | 扣减2010-11课税年度75%的薪俸税及个人入息课税,每宗个案以6,000元为上限。 |
《2011年印花税(修订)条例》(2011年第14号条例)
本条例旨在修订《印花税条例》,目的是透过以下措施遏抑本地住宅物业市场的短期投机活动:
| (i) | 就在2010年11月20日或之后取得,并在取得后24个月内转售的住宅物业,在现有的「从价印花税」之上,加征「额外印花税」;及 |
| (ii) | 取消延期缴付印花税的安排伸延至价值2千万元或以下的住宅物业交易。 |
《2011年税务(修订)(第3号)条例》(2011年第21号条例)
本条例旨在修订《税务条例》,就为购买版权、注册外观设计或注册商标而招致的资本开支提供利得税扣除,以落实2010-11年度财政预算案的建议。本条例亦就为购买专利权及任何工业知识的权利而招致的资本开支,修改规管利得税扣除的条文,以及就附带事宜订定条文。
《2012年收入(减少商业登记费)令》(2012年第15号法律公告)
本命令减少就有效期在2012年4月1日或之后但在2013年4月1日之前开始的商业登记证及分行登记证而须缴付的费用。但就根据《公司条例》成立为法团的公司的同步商业登记申请而言,减费适用于在2012年4月1日或之后但在2013年4月1日之前提出的成立法团申请而须缴付的商业登记费。
《税务(关于收入/ 收入及资本税项的双重课税宽免和防止逃税)令》
| 国家 | 双重课税令日期 | 性质 | ||||
| 日本 | 2011年4月12日 | 关于收入税项的双重课税宽免和防止逃税 | ||||
| 法国 | 2011年5月3日 | 关于收入及资本税项的双重课税宽免和防止逃税 | ||||
| 列支敦士登 | 2011年5月3日 | 关于收入及资本税项的双重课税宽免和防止逃税 | ||||
| 新西兰 | 2011年5月3日 | 关于收入税项的双重课税宽免和防止逃税 | ||||
| 捷克 | 2011年11月8日 | 关于收入税项的双重课税宽免和防止逃税 | ||||
| 葡萄牙 | 2011年11月8日 | 关于收入税项的双重课税宽免和防止逃税 | ||||
| 西班牙 | 2011年11月8日 | 关于收入税项的双重课税宽免和防止逃税 |
《安排指明(避免就收入及资本双重课税和防止逃税)(修订)令》
| 国家 | 双重课税令日期 | 性质 | ||||
| 卢森堡 | 2011年5月3日 | 避免就收入及资本双重课税和防止逃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