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序言

自2013年6月就任税务局局长,一年转眼过去,我十分高兴在此回顾2013-14年度税务局的工作成绩。

2013-14年度整体税收为2,435亿元。较上一年度虽轻微增加14亿元,但已打破历史记录。升幅主要来自薪俸税和博彩税,而利得税和印花税收入则略为下降。

受外围环境因素影响,2012-13课税年度香港经济增长放缓,企业的应评税利润增长幅度亦因此收窄。薪俸税的应评税入息却录得不俗的升幅,主要是由于2012-13课税年度的税款宽减上限较上一年度的为低,以及整体工资及收入持续增长。

在多项物业需求管理措施的影响下,2013-14年度物业买卖宗数显著下跌,物业交易印花税的收入因而显著减少。

作为一个国际金融中心,并且是税务透明化及有效资料交换全球论坛(全球论坛)的成员,香港行事不应偏离国际准则,在积极签订全面性避免双重课税协定(全面协定)之余,并不断提升税务透明度。根据全球论坛的同行审议标准,每个税务管辖区必须同时具备全面协定及独立的税务资料交换协定(交换协定),因此香港需要修订《税务条例》,为交换协定提供法律框架,让香港在有需要时可与其他税务管辖区签订交换协定,有关修订已于2013年7月完成。由于香港在提升税务资料交换安排和合作上已达国际标准,因而能够顺利通过全球论坛第二阶段同行审议评估。该份同行审议报告在2013年11月举行的全球论坛会议上获得正式接纳。香港的第一份交换协定于今年3月25日与美国签订。不过,作为一项方便营商的措施,香港仍然以签定全面协定为优先目标。

伊斯兰金融在环球金融体系中具有相当潜力,为促使伊斯兰债劵市场能在香港蓬勃发展,当局于2013年7月修订了《税务条例》及《印花税条例》,以确保经济本质相类的金融工具能够得到相若的税务待遇。有关修订为发行伊斯兰债券建立了一个优良的金融平台,当局现正积极筹备于政府债券计划下发行首批政府伊斯兰债券,带头发展伊斯兰债券市场。

自2012年以来,当局采取多项物业管理需求措施,以防止物业市场出现泡沫的风险,当中包括:(一)调升额外印花税的税率及延长适用额外印花税的物业持有期;(二)向购买住宅物业的非香港永久性居民征收买家印花税;和(三)就住宅和非住宅物业交易征收双倍从价印花税。政府于2012-13立法会会期内提交相关的法案并进行审议,涉及第(一)及第(二)项措施的《2012年印花税(修订)条例草案》,于2014年2月通过成为法例。关于第(三)项措施的《2013年印花税(修订)条例草案》,则在2014年7月通过成为法例。

秉承向市民提供便利的服务的宗旨,税务局在2013年4月进一步提升雇主网上报税功能,接受经「税务易」上载以本局批准或提供的软件所制备的雇员薪酬及退休金报税表,为雇主提供便捷的方法提交雇员的薪酬资料。另外,在2013年6月更新网页,采用无障碍网页设计,并新增了手机版本,让市民更方便获取网上资讯。

税务局十分着重对职员的培训,每年均举办多项培训课程,或派员前往外地受训,促进他们与外地税务人员的交流,务求令本局职员扩阔视野,增进多方面的知识。在2013年12月,本局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辖下的税务政策及管理中心在香港合办《调解及避免转让定价纠纷》工作坊。该工作坊由3位外地专家主持,本局同事及应邀参与的其他税务管辖区人员均获益良多。

全赖同事们的努力,税务局2013-14年度的所有服务承诺均能达标,在多个项目更超越承诺的服务水平,我在这里感谢各人的辛劳。我亦感谢政府内外的工作伙伴的支持和协助。税务局一众成员会一如既往,以专业的精神和积极的态度,迎接各项挑战,为市民提供优质的服务。

税务局局长黄权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