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九至二○○○年度税务局年报
(纯文字版)


修订法例

 


在1999至2000年度通过的法案中,以下几条与本局执行的税务工作有关。


1999年储税券(修订)条例 (1999年第24号)

本条例的目的是自1999年9月1日起引入电子储税券计划,并规定就反对及上诉而购买的储税券的利息,须按浮动利率计算。


1999年公司(修订)条例(1999年第30号)

本条例就撤销私人公司注册引入新程序,包括修订《税务条例》,使税务局局长可应申请撤销注册人士的要求,发出书面通知,述明不反对撤销该公司的注册。申请人在提出要求时须缴付350元的费用。


1999年收入条例(1999年第44号)

本条例是为施行1999至2000年度政府财政预算案的建议,包括:

[ 图表简介]


《提供市政服务(重组)条例》(1999年第78条)

本条例修订《税务条例》、《商业登记条例》、《遗产税条例》及《印花税条例》,以废除任何提及「市政局」及「区域市政局」的条文。


《2000年印花税(修订)条例》(2000年第5号)

本条例修订裁定费款额、指明无须予以缴付裁定费的文件及简化裁定费款额的修订程序。


《交易所及结算所(合并)条例》(2000年第12条)

本条例修改《印花税条例》若干条文,自2000年3月6日起,废除“经纪”而代以“交易所参与者”。


《安排指明(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民用航空服务)(双重课税)令》 (1999年第123号法律公告)

本命令指明由香港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于1999年1月22日在香港签订的民用航空运输协定的第十二条为一项宽免双重课税安排。


订立储税券利率的法律公告

[ 图表简介]

法律公告 适用期间 储税券年利率
1999年第92号 1999年4月7日至1999年5月2日 5.2083%
1999年第111号 1999年5月3日至1999年6月6日 4.7083%
1999年第145号 1999年6月7日至1999年9月5日 4.5417%
1999年第220号 1999年9月6日至1999年10月3日 4.7917%
1999年第246号 1999年10月4日至1999年10月31日 4.6250%
1999年第267号 1999年11月1日至1999年12月5日 4.7917%
1999年第305号 1999年12月6日至2000年1月2日 4.8750%
1999年第332号 2000年1月3日至2000年2月7日 4.6667%
2000年第41号 2000年2月8日至2000年3月5日 4.5625%
2000年第54号 2000年3月6日至2000年4月2日 4.7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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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修订日期∶200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