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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2026年4月起的服務目標

本小冊子刊載税務局的服務承諾,並説明市民欲對所獲服務提出意見或作出投訴,可以依循的步驟。


税務局所提供的服務

本局的服務承諾包括以下項目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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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監察

服務承諾關注委員會協助監察本服務承諾所包括的服務。本局亦成立了一個由一位高級首長級人員領導的服務標準研究小組,向該委員會提供協助。税務局局長每年按目標發表服務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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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水平

本局首要任務是竭盡所能服務市民,但服務水平有時會受特殊情況及繁忙期間的重工作量所影響。下列是我們考慮到這些因素後,就各項服務致力達到的標準處理時間,和市民可以期望獲得的服務水平。

 

服務水平
服務 標準處理時間 服務水平
1. 諮詢服務
  • 晤談
即時處理或轉介負責個案的職員 繁忙時間
(上午10時30分至下午5時)
 
首10分鐘:
 
95%
 
非繁忙時間
首10分鐘:
 
99%
 
  • 接通的電話
即時回答或轉介負責個案的職員 每年7月至4月期間
首3分鐘: 90%
隨後的1分鐘:
 
5%
每年5月至6月期間
首3分鐘: 80%
隨後的1分鐘:
 
10%
2. 書面查詢
  • 簡單事宜
在收到查詢後的7個工作日內回覆
 
首7日:
 
隨後的2日:
 
96%
 
3%
  • 技術性事宜
在收到查詢後的21個工作日內回覆
 
首21日:
 
隨後的21日:
 
98%
 
1%
3. 處理報税表
  • 利得税報税表
    -法團
    -合夥營業

在發出報税表日期的9個月內作出評税

 
首9個月:
 
隨後的3個月:
 
再隨後的3個月:
80%
 
15%
 
5%
  • 物業税報税表
    -租金收入
    (聯名物業)
在發出報税表日期的6個月內作出評税
 
 
首6個月:
 
隨後的3個月:
 
再隨後的3個月:
85%
 
11%
 
3.5%
  • 綜合報税表
    -營業溢利
    (獨資經營)
    -受僱收入
    -租金收入
    (全權物業)
    -個人入息課税
 

在發出報税表日期的6個月內作出評税

首6個月:
 
隨後的3個月:
 
再隨後的3個月:

85%
 
11%
 
3.5%
4. 發給首次納税人的報税表
  • 利得税
    -向須課税的書面通知作出回覆

在收到通知後的3個月內作出回覆
 

首3個月:

98%
  • 薪俸税
    -無須課税個案

在收到通知後的21個工作日內向僱員作出回覆
 

首21日:

98%

-須課税個案

每年4月至11月期間
在收到通知後的3個月內發出報税表
 
首3個月: 98%
  每年12月至3月期間
在收到通知後的5個月內發出報税表
 
首5個月: 98%
5. 撤銷公司/有限合夥基金註冊
  • 處理向税務局局長要求發出不反對撤銷公司註冊通知書的申請
在收到申請表後的21個工作日內 首21日: 98%
6. 儲税券
  • 購買及贖回
每年7月至12月期間
在收到後的9個工作日內
 
首9日: 99%
  每年1月至6月期間
在收到後的12個工作日內
 
首12日: 99%
7. 評税的反對
  • 回覆反對通知書
每年5月至8月期間
在收到後的12個工作日內

 
首12日:
 
隨後的6日:
98%
 
1%
  每年9月至4月期間
在收到後的18個工作日內

 
首18日:
 
隨後的6日:
98%
 
1%
  • 處理反對個案
在收到反對通知書後的4個月內發出了結反對個案通知書*或評税人員決定通知書**
 
首4個月: 98%

*了結反對個案通知書-包括修訂評税通知書、退税通知書及通知了結反對個案的信件。

**評税人員決定通知書-信中會說明反對個案尚未了結,同時,會要求納税人提供進一步資料,或建議解決的方案,或建議納税人取消反對,或知會納税人該個案交由局長作出決定。

8. 延緩暫繳税的申請
  • 對申請的回覆
在收到申請後的12個工作日內 首12日:
 
隨後的6日:
 
98%
 
1%
9. 繳納税款
  • 向以電子方式繳税的公司及合夥業務發出書面收據
在收到税款後的4個工作日內發出
 
首4日: 99%

自2025年7月22日起,以電子方式繳稅的聯名物業業主不會獲發出書面收據。納稅人可透過「稅務易」帳戶的信息匣收取電子收據。

10. 退還税款
  • 因多繳應付税款
 
在收到税款後的18個工作日內
 
首18日: 98%
  • 因修訂評税
在發出修訂評税通知書後的10個工作日內
 
首10日: 98%
11. 税務審核和調查
  • 處理實地審核和調查個案
 
在收到回覆本局初步查詢的實質資料後的2年內 首6個月:
 
第1年:
 
第2年:
 
第3年:
60%
 
70%
 
80%
 
90%

此項承諾的處理時間,由下列日期起計:
*簡單個案-與有關納税人作首次會晤之日。
*複雜個案-有關納税人遞交業務紀錄之日,或收到有關納税人實質回覆本局初次書面查詢之日,兩者以較後者為準。

12. 印花税
  • 透過香港政府一站通為下列文書加蓋印花

        − 物業

           轉讓契約、物業買賣合約及租約

        − 股票

           成交單據及轉讓文書

網上方式付款
在收到印花税後即時透過香港政府一站通發出印花證明書

離線方式付款
在收到印花税後的2個工作日內透過香港政府一站通發出印花證明書

 

即時:

 

首2日:

99%

 

99%

 

  • 處理轉讓契約及物業買賣合約的加蓋印花申請
 
在收到申請後的5個工作日內 首5日: 98%
  • 為成交單據及租約加蓋印花
 
在收到全部資料後的當日內 即日: 98%

個案如涉及物業估價,可能需要更長時間,視乎複雜程度而定。

  • 處理豁免申請
    (集團公司間的轉讓)
 
在收到申請及充足的資料後的3個月內 首3個月:
 
隨後的9個月:
85%
 
10%
13. 商業登記
  • 新證辦理
    -經櫃位處理的申請#

在收到填妥的申請表後的30分鐘內發出

 

首30分鐘:

99%
-經郵遞或透過香港政府一站通提交的申請
 
在收到填妥的申請表後的2個工作日內發出 首2日: 99%
  • 商業登記冊摘錄的核證本
在收到填妥的申請表後的1個工作日內發出

 
隨後的1日: 99%
  • 更改商業登記資料
    -經櫃位處理的通知##

在收到通知及全部資料後的30分鐘內予以更改

 

首30分鐘:

97%
-經郵遞或透過香港政府一站通提交的通知
在收到通知及全部資料後的5個工作日內予以更改 首5日: 99%

           # 不適用於向公司註冊處提交的申請 。

           ## 不適用於以批量形式經櫃位提交的通知 。

14. 「税務易」帳戶
  • 發出啟動密碼通知書
    -透過香港政府一站通提交的申請
 

在收到申請後的2個工作日內發出

首2日:

98%
  • 向以電子方式繳税者發出電子收據
 
在收到税款後的2個工作日內發出 首2日: 99%
15. 居民身分證明書
  • 處理申請
 
在收到填妥的申請表後的21個工作日內發出證明書或評税人員決定通知書^ 首21日: 80%

^ 評税人員決定通知書 - 信中會要求申請人提供進一步資料或通知申請人申請不被接納。

16. 投訴
  • 處理投訴個案
在收到投訴後的7個工作日內作出初步回覆

 
首7日: 99%
在收到投訴後的15個工作日內作出實質回覆 首15日: 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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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負

我們要成為卓越的税務管理機構,為促進香港的繁榮安定作出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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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命

我們致力–

  • 以高效率及合乎成本效益的方式徵收税款;
  • 對納税人待之以禮,並提供有實效的服務;
  • 透過嚴謹的執法、教育及宣傳,促使納税人遵守税務法例;
  • 協助員工具備應有的知識、技巧和態度,從而竭盡所能,實踐我們的抱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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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念

我們的基本信念是–

  • 專業精神
  • 講求效率
  • 積極回應
  • 處事公平
  • 注重成效
  • 待人以禮
  • 群策群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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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環境

我們致力在良好的環境中,提供公平、有效率和有用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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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眾所擔當的角色

我們歡迎市民對本局的服務提供意見或建議。來函請寄香港郵政總局郵箱11234號税務局客戶經理收。

我們樂於竭盡所能提供服務,如所需資料已存於電腦中,本局會立即作答,但在若干情況下本局或未能於預定時間內提供所需服務。在此情況下,市民是有權盡快獲得詳盡的解釋。如你認為有需要獲得解釋,或覺得你的個案未有獲得適當的處理,可聯絡投訴主任–

  • 電話:2594 5000
  • 地址:香港九龍啟德協調道5號税務中心15樓
  • 郵寄:香港郵政總局郵箱11234號
  • 傳真:2802 7625,或
  • 電郵:taxinfo@ird.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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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權利

如認為投訴沒有獲得公平處理,可來函税務局局長列出上訴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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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查詢更詳細資料

諮詢服務處的職員將會樂意解答與本承諾有關的服務,公眾亦可獲知他們的姓名。本局諮詢服務處設於香港九龍啟德協調道5號税務中心地下。電話:187 8088。另外,市民可瀏覽本局網頁以查閱税務資料和下載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