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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資料來源 : 香港政府新聞網 )

立法會: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恢復《2007 年收入(第 2 號)條例草案》二讀辯論致辭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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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馬時亨今日(五月二十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恢復《2007 年收入(第 2 號)條例草案》二讀辯論的致辭全文:

主席女士:

    財政司司長在二○○七/○八年度財政預算案中提出了一系列稅務寬減的建議。而本條例草案的目的,是修訂《稅務條例》(第 112 章)以落實預算案所公布的其中四項建議。

    條例草案已於五月二日在立法會首讀及二讀,而內務委員會於五月四日的會議上決定無需就條例草案成立法案委員會,並支持條例草案恢復二讀。在此,我感謝各位議員讓條例草案盡快恢復二讀。

    條例草案的第一項建議,是一次過扣減二○○六/○七年度百分之五十的薪俸稅及個人入息課稅,上限為 15,000 元。有關扣減會在納稅人二○○六/○七年度的最終應繳稅款中反映。

    第二項建議,是把薪俸稅的邊際稅階及邊際稅率回復至二○○二/○三年度的水平,即把邊際稅階由現時 30,000 元擴闊至 35,000 元,以及把最高兩個邊際稅率由現時的百分之十三及百分之十九,分別調低至百分之十二及百分之十七。

    第三項建議,是把子女免稅額由現時每名 40,000 元提高至 50,000 元;而在每名子女出生的課稅年度,更額外提供 50,000 元子女免稅額。

    第四項建議,是將個人進修開支的最高扣除額,由 40,000 元增加至 60,000 元。

    如條例草案獲得通過,有關一次過扣減百分之五十的薪俸稅及個人入息課稅的建議,將適用於二○○六/○七年度;而上述的另外三項建議則會由二○○七/○八年度開始生效。

    政府一直本着「應用則用、應慳則慳」的原則,善用財政資源,並在上年度整體稅收和盈餘都較預期理想的情況下,提出一系列的稅務寬減措施,以實現「力之所及、藏富於民」的承諾。很多謝議員給我們的意見,在財政預算案的準備期間,收到很多意見。剛才,單仲偕議員亦再提出這些意見。我們當然會將這些意見交予財政司司長,在下一個財政年度準備預算案時作考慮。我們很高興見到立法會議員及市民大眾均普遍支持今次減稅和所有稅務寬免措施。我們希望立法會通過上述條例草案。

    多謝主席女士。

2007 年 5 月 23 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 16 時 53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