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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資料來源 : 香港政府新聞網 )

立法會一題:徵收股息稅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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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七月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劉千石議員的提問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的答覆:

問題:

    前任財政司司長於上月發表了《稅制改革公眾諮詢最後報告》,結論是市民對稅基狹窄的缺點已有更深入的認識,但報告沒有提出具體的擴闊稅基方案。鑑於近年很多大公司在業績理想的情況下,紛紛向股東派發數以億元計的股息,而很多大公司的大股東的主要收入來自股息,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會不會考慮對大額(例如一億元或以上的)股息入息徵稅,以擴闊稅基和提供可觀的稅收;如果會,詳情是甚麼;如果不會,原因是甚麼?

答覆:

主席女士:

    政府於二零零六年七月發表了「稅制改革」諮詢文件。在諮詢期間,市民大眾普遍認同香港的稅基狹窄,並就如何擴闊稅基提出了不少意見。因應劉千石議員的提問,我會集中回應有關徵收股息稅的建議。

    在「稅制改革」諮詢過程中,市民對應否開徵股息稅持不同的意見。贊成者認為既然海外很多地方都有向股息收入徵稅,香港應可效法。不過,反對者則認為開徵股息稅容易造成企業的收入被雙重徵稅;如要避免雙重徵稅又要有效地防止避稅,便須制訂繁複的法例和稅收抵免機制,但這樣做會影響我們的簡單稅制,不利於香港的長遠發展。此外,亦有意見認為股息稅未必能為政府帶來可觀及穩定的收入。根據香港的地域來源徵稅原則,我們只能對香港公司派發的股息徵稅,而投資者可選擇投資外地的公司,以避繳股息稅。股息稅收入亦很受經濟週期及企業的派息政策影響。一般而言,當經濟不景,企業盈利較低時,派息亦會較少。另一方面,即使錄得盈利,部分企業亦可能選擇作再投資而不派發股息。無論建議向所有股息收入徵稅或只向大額股息收入徵稅,均須顧及上述正反兩方面的考慮。

    雖然透過這次「稅制改革」公眾諮詢,市民普遍對稅基狹窄的問題有了更深入的認識,亦認同這問題須要解決;但對於應採納哪種擴闊稅基的方案,包括應否開徵股息稅,市民並沒有明顯的傾向和主流意見。由於每開徵一項新稅,都可能對市民大眾的生活或香港的營商環境帶來重大及長遠的影響,因此我們須要就有關建議作出深入討論。

    正如我們在《稅制改革公眾諮詢最後報告》所述,政府會繼續研究各種擴闊稅基的方案,並會充分考慮市民在是次諮詢所提出的意見。我們會在適當時候就其中一些較可行的方案再諮詢公眾。

2007 年 7 月 11 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 14 時 5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