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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資料來源:政府新聞處)

立法會:民政事務局局長動議二讀《2013年博彩稅(修訂)條例草案》發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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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今日(四月二十四日)在立法會會議動議二讀《2013年博彩稅(修訂)條例草案》的發言全文:

主席:

  我動議二讀《2013年博彩稅(修訂)條例草案》(草案)。草案是為修訂香港法例第108章《博彩稅條例》(條例),以調整賽馬博彩的徵稅制度,以利於達致雙向匯合彩池安排。

  根據現有的賽馬投注牌照,香港馬會賽馬博彩有限公司作為香港唯一的持牌賽馬投注舉辦商,可就本地賽馬和境外同步聯播賽事舉辦投注博彩。

  就本地賽馬,香港馬會在本地接受投注,境外賽馬投注舉辦商也會在境外接受投注,兩地分別用獨立彩池方式管理,各自按照由自己管理的獨立彩池的總投注額計算賠率。如果本地和境外的彩池以匯合彩池方式管理,香港馬會和境外投注舉辦商會在賽事開始前,基於同一賽事同一投注種類所有彩池的總投注額,計算出一套劃一的賠率,於賽後以這劃一賠率計算派彩。如此稱為「匯入彩池」安排。

  至於在本地投注於境外賽事,現時的做法是由馬會以獨立彩池形式管理本地的投注金。但就著同一場境外賽事的同一投注種類,本地和境外彩池也可以匯合處理。這個安排稱為「匯出彩池」。

  實行匯合彩池,可避免外圍莊家或不法分子利用不同地區就同一賽事的不同賠率進行套戥活動,因此會有助減少非法博彩活動。匯合彩池同時令賠率較為穩定,不會因為個別大額投注而引致賠率出現大幅度波動。

  在香港現行博彩稅體制下,香港馬會難以找到境外合作夥伴進行「匯入彩池」。原因是,現行對匯入彩池的境外投注,要徵收博彩稅,而投注當地的政府亦同時就這些投注收取當地博彩稅,這有如「雙重徵稅」,與只由下注所在地區徵收博彩稅的國際慣例並不一致。近年香港唯一的匯入彩池夥伴,亦已在今個賽季開始前,終止了和香港的合作安排。

  至於對「匯出彩池」的本地投注,現時《博彩稅條例》的處理,與本地賽事的投注無異。目前,馬會只採用本地獨立彩池方式管理本地就境外賽事所作的投注。但國際上一般慣例是兩個地區就雙向匯合彩池(英文為two-waycommingling)達致雙邊對等安排。

  回應香港馬會的建議,我們提出草案,以利促成雙向匯合彩池安排。

  草案的內容主要涉及以下兩部分:

  第一,為了方便境外賽馬博彩機構和香港進行「匯入彩池」安排,我們建議:取消對本地賽事的境外投注徵收博彩稅。現行適用於本地賽事的本地投注的博彩稅稅制維持不變。

  第二,為境外賽事的本地投注,訂立新的博彩稅制度,將原本的博彩稅累進稅率,改為按淨投注金把稅率劃一為72.5%,並從稅基中減去馬會支付予境外夥伴的若干費用,從而便利香港與境外營運者進行「匯出彩池」安排。

  我需要強調,草案的目的並不是為了增加稅收。另一方面,我們亦希望確保修訂實施初期不會引致稅收減少,為此,草案已訂明三年的保證期,在保證期內,政府每年從境外賽事的本地投注所得的博彩稅收入,將按照草案裏的相關條文計算,又或是每年1億7,500萬元的保證款額,兩者以較高者為準。

  有關建議自數年前開始醞釀,今年二月我們也聽取了博彩及獎券事務委員會和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的意見。我們明白有公眾人士和關注團體擔心建議的草案會加劇賭風。我們提交草案的大前提,是不會因修訂而增加本港的賽馬博彩機會。政府並沒有增加馬會每年舉辦的本地賽馬日和轉播境外賽事的數目。馬會不會因為匯合彩池而加強宣傳其賽馬博彩。匯合彩池安排,對於投注者可獲派彩的機會亦基本不變。

  我們會繼續徵詢平和基金諮詢委員會以加強為問題賭徒和病態賭徒而設的服務,並制訂針對問題賭博的宣傳和教育計劃。

  我們的賭博政策,是把賭博活動局限於少數規範及受監管的途徑,免得市民向非法的經營者下注,並由當局監察政策的實施情況。便利雙向匯合彩池的稅制能減低非法莊家活動,符合一貫政策。

  主席,我現在把《2013年博彩稅(修訂)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審議,我們希望草案可以在今個立法年度內通過,並在今年九月一日(即二○一三至一四年度的馬季開始)實施。在立法會法案委員會審議草案時,我們會盡力配合委員會的工作,就議員對草案的意見及所關注的問題,提供進一步的資料及回應。

  主席,我謹此陳辭。

2013年4月2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1時5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