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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資料來源:政府新聞處) 

通過條例草案寬減專屬自保保險公司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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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今日(三月十九日)通過《2013年稅務(修訂)(第3號)條例草案》,向專屬自保保險公司提供稅務優惠,將其離岸風險保險業務的利得稅減半。

  有關措施在二零一三至一四年度《政府財政預算案》中提出,並會由二零一三/一四課稅年度起生效。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表示:「稅務優惠將會進一步推動集團或企業考慮來港設立專屬自保保險公司,以承保它們面對的風險。」

  陳家強表示:「本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基本優勢包括簡單的稅制、法治、充裕的人才供應、資訊和資金自由流通,以及高度開放和有競爭性的營運環境。因此,香港有潛質成為一個專屬自保保險中心。」

  陳家強指出,發展專屬自保保險可鞏固香港在區內的保險樞紐地位,同時亦令香港的風險管理服務更多元化,並推動其他相關專業業務的發展,包括再保險、會計、精算及法律服務。
 
  中央人民政府於二零一二年六月宣布政策,鼓勵內地企業來港開設專屬自保保險公司,以加強其風險管理。這亦有助鞏固香港發展成為專屬自保保險中心。由於內地企業的業務越來越國際化和分工精細,它們會增加使用專屬自保保險以減少保險費用及完善風險管理。

  陳家強補充:「我們會繼續加強推廣,並透過我們的經貿網絡,吸引更多企業來港設立專屬自保保險公司。」

2014年3月1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