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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資料來源:政府新聞處)  

政府歡迎立法會通過稅務寬免條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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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劉怡翔歡迎立法會今日(十一月六日)通過《2019年稅務(修訂)(稅務寬免)條例草案》。新條例落實政府在二○一九年提出的稅務寬免,即寬減二○一八/一九課稅年度百分之一百的薪俸稅、個人入息課稅及利得稅,每宗個案以20,000元為上限。
   
  劉怡翔說:「寬免措施有助減輕納稅人的稅務負擔。稅務局稍後發出的稅單將反映這稅款寬減。」

   稅款寬減會在納稅人二○一八/一九課稅年度的最終應繳稅款中反映,納稅人無須就此提出申請。措施將惠及191萬名薪俸稅及個人入息課稅納稅人,以及145 000個須繳稅的法團及非法團業務。政府在二○一九至二○年度的收入將因而減少207億元。

   劉怡翔指出,稅務局亦設有緩繳安排,若納稅人預計本年度的應課稅入息或應評稅利潤將較上年度下跌超過一成,可按《稅務條例》向稅務局申請緩繳部分或全數的暫繳稅。緩繳安排適用於薪俸稅、利得稅及物業稅。

   申請緩繳暫繳稅的程序亦十分簡便。就利得稅而言,申請人一般只需附上不少於八個月的營運帳目擬本作證明。薪俸稅的申請人只需提供估計入息和入息減少的原因(如減薪或失業)即可。納稅人需於繳稅限期前28天或在暫繳稅繳稅通知書發出日期後14天內(以較遲者為準)透過「稅務易」、郵寄或傳真以書面提出緩繳申請。在絕大部分情況下,稅務局會在接獲申請和所需資料後的12個工作天內,告知納稅人有關申請結果。詳情可瀏覽網頁(www.gov.hk/tc/residents/taxes/taxfiling/object/provisional.htm)或致電187 8011查詢。


2019年11月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9時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