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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資料來源:政府新聞處) 

立法會十一題: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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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九月十五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周浩鼎議員的提問和創新及科技局局長薛永恒的書面答覆:

 問題:

   香港政府和深圳市政府現正共同發展由港深創新及科技園(港深創科園)和深圳科創園區組成的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合作區)。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鑑於深圳市政府於去年八月就合作區發表了兩份政策文件,闡述深圳科創園區的發展方向及該園區提供的創業支持措施,政府何時會就合作區發表有關的政策文件;
 
(二)會否考慮一個智庫提出的建議,在港深創科園實施企業研發開支退稅政策;
 
(三)有否估算港深創科園的租金水平會否較深圳科創園區的為高;如有估算而結果為會,有何措施增加港深創科園租金的競爭力;及
 
(四)河套區港深創新及科技園發展聯合專責小組至今舉行了多少次會議,以及港深雙方有否探討港深創科園招商引資的策略;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就問題的各部分,經諮詢財經事務及庫務局,我現回覆如下:

 (一)、(三)及(四)國家《十四五規劃綱要》提出加快粵港澳大灣區形成國際創新科技中心,首次將深港河套納入粵港澳大灣區重大合作平台,並明確支持香港建設國際創新科技中心,進一步深化香港與內地科創合作關係,反映了中央對香港創新科技(創科)和河套地區發展的重視。

   政府正全力發展港深創新及科技園(港深創科園),相關工程包括基建項目正全速進行,預計第一批次的八座樓宇會於二○二四年底開始分階段落成。在今年年初向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提交相關發展和港深創新及科技園有限公司(創科園公司)早期營運開支撥款建議時,我們曾向委員會介紹港深創科園的發展願景是成為世界級的知識樞紐及創科中心,並會以醫療科技、大數據及人工智能、機械人、新材料、微電子及金融科技作為六個優先發展領域。創科園公司會按此以及參考世界各地創科平台的經驗適時制定招商計劃,包括租戶錄取準則和租金政策,確保港深創科園具國際競爭力。創科園公司亦會參考現時香港科學園和數碼港的經驗,提供適當的初創企業培育和支援計劃。

   香港與深圳在創科發展一直是緊密夥伴,並正共同發展由港深創科園和深圳科創園區組成的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合作區),共建「一區兩園」。河套區港深創新及科技園發展聯合專責小組(專責小組)由創新及科技局局長及深圳市副市長共同領導,至今共舉行八次會議。雙方透過專責小組就合作區發展交換意見,並聽取創科園公司匯報工作進度,深圳市政府亦會透過專責小組向特區政府介紹深圳科創園區的最新建設情況。

   本月六日,港深兩地政府在深港高層會晤暨2021年深港合作會議上簽訂了《關於推進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一區兩園」建設的合作安排》(《合作安排》)(註一),為發展合作區定下合作方向。同時,兩地政府亦推出合作區的聯合政策包(註二),提供便利人流、科研資源流動及開設業務等方面的支援措施,攜手為合作區招才引智。

   香港科技園公司亦已與深圳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發展有限公司,以《合作安排》的附件形式簽署框架協議。兩地政府亦在會後見證了合作區的深港聯合辦公室揭牌。作為推展「一區兩園」建設的重要一步,在港深創科園首批樓宇落成前,科技園公司將率先在深圳科創園區設立香港科學園深圳分園,讓有興趣開展大灣區業務的機構和企業先落戶深圳分園。科技園公司亦將在深圳分園設立大灣區創科飛躍學院InnoAcademy,為兩地的創科人才提供資源中心、培訓樞紐以及交流平台三個重要功能的全面服務;並通過設立大灣區創科快線InnoExpress為香港及內地創科企業提供業務發展支援服務,發揮香港「引進來」、「走出去」的角色。
 
(二)為鼓勵更多企業在香港進行研發活動,政府已於二○一八年修訂《稅務條例》,為企業在二○一八年四月一日或之後進行合資格研發活動的開支提供兩級制的額外稅務扣減。企業首200萬元的合資格研發開支可獲300%稅務扣減,餘額亦可獲200%稅務扣減。有關的扣稅金額不設上限,並適用於所有企業,包括日後於港深創科園落戶的企業。
 
註一:《關於推進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一區兩園」建設的合作安排》(網址:www.itb.gov.hk/assets/files/press_release/pr_20210906b_tc.pdf
 
註二: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聯合政策包(網址:www.itb.gov.hk/assets/files/press_release/pr_20210906c_tc.pdf


2021年9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