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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資料來源:政府新聞處)

立法會:署理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在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就《2026年稅務(修訂)(自動交換資料)條例草案》動議修正案發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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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署理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浩濂今日(六月十七日)在立法會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就《2026年稅務(修訂)(自動交換資料)條例草案》(《條例草案》)動議修正案的發言全文:

主席:

  政府對《條例草案》提出的各項修正案,主要是回應議員和法律顧問在法案委員會的建議,以及作出一些文本修訂,以提升《條例草案》的清晰度。我現在扼要說明有關內容。

  因應議員的意見,政府建議修訂擬議第80C(1A)(b)條及其他相類條文,以更清晰顯示有關條文所指的「在第8A部之下的責任」,並不包括第50C(1)條所指提交報表的情況。

  政府亦建議在擬議第82D(5)條之後,透過新增的第(6)款訂明《稅務條例》第68(1D)及70條中對「課稅年度」的提述,應理解為對「公曆年」的提述,以確保關於向稅務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的條文可適用於擬議的「行政罰則」機制。

  最後,政府建議對擬議修訂第54條中文版本作出文字修訂,以確保稍後根據另一條條例草案,即《2026年稅務(修訂)(加密資產申報框架及經修訂的共同匯報標準)條例草案》,對該條文所作的進一步修訂,不會與本次的修訂產生衝突。

  法案委員會已審閱並支持政府建議的修正案。我懇請各位議員通過有關修正案。多謝主席。

 
2026年6月1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4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