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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3年度財政預算案稅務措施

立法會在2012年7月12日通過有關2012-13年度財政預算案中稅務措施的法例,並於7月20日在憲報刊登:

你可循下列連結,參閱上述稅務措施的執行細節和計算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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寬減2011/12課稅年度利得稅、薪俸稅及個人入息課稅稅款 

2011/12課稅年度利得稅、薪俸稅及個人入息課稅可獲寬減最後評稅百分之七十五的稅款,每宗個案以12,000元為上限。

今次的寬減並不適用於物業稅,但賺取租金收入的人士如符合資格,或可通過選擇個人入息課稅而獲得寬減。賺取營業利潤的人士則不論是否選擇個人入息課稅,都可享有這項寬減,但寬減額或會因選擇個人入息課稅而有不同,最終寬減額須按每個個案實際情況才能確定。納稅人可在填寫2011/12課稅年度報稅表時申請個人入息課稅,稅務局會就每宗申請驗算個人入息課稅可否減低申請人的稅款,並以對他最為有利的方式評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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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免稅額 

由2012/13課稅年度開始,各項免稅額為:

課稅年度 現時
(2011/12)
$

(2012/13及其後)
$
 
基本免稅額 108,000 120,000
已婚人士免稅額 216,000 240,000
單親免稅額 108,000 120,000
子女免稅額(每名計算)    
  第一名至第九名子女 60,000 63,000
  在子女出生課稅年度的額外免稅額 60,000 63,000
供養兄弟姊妹免稅額(每名計算) 30,000 33,000
供養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免稅額(每名計算)    
  年齡60歲或以上,或有資格根據政府傷殘津貼計劃申索津貼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 36,000 38,000
  年齡55至59歲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 18,000 19,000
供養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額外免稅額(每名計算,須連續全年與納稅人同住)    
  年齡60歲或以上,或有資格根據政府傷殘津貼計劃申索津貼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 36,000 38,000
  年齡55至59歲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 18,000 19,000
傷殘受養人免稅額(每名計算) 60,000 66,000

關於免稅額的資料,請按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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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長者住宿照顧開支的可扣除上限 

由2012/13課稅年度起將長者住宿照顧開支的可扣除上限由每年72,000元增加至76,000元。

關於扣除長者住宿照顧開支的資料,請按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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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長居所貸款利息的扣除年期 

由2012/13課稅年度起,納稅人可申請扣除居所貸款利息的年期由10個課稅年度延長至15個課稅年度,最高扣減額則維持每年100,000元。新增的5年居所貸款利息扣除年期不適用於較2012/13課稅年度為早的課稅年度。然而,這項延期不會影響納稅人(包括已經全數享用10年居所貸款利息扣除年期的納稅人)於2012/13課稅年度及其後的課稅年度享有新增的5年居所貸款利息扣除年期。

關於扣除居所貸款利息的資料,請按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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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的強制性供款的可扣除上限 

因應《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下的最高有關入息水平由2012年6月起調高至25,000元,向強積金計劃支付的強制性供款的每年最高可扣除款額,亦由12,000元修訂為2012/13課稅年度的14,500元及2013/14和以後課稅年度的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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寬免2012/13年度商業登記費 

寬免2012/13年度商業登記費,讓所有經營業務的人士受惠。詳情請按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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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措施的執行細節 

(a) 2011/12課稅年度的稅款寬減
 

所有繳納利得稅、薪俸稅,以及選擇個人入息課稅的人士都會受惠於這項稅款寬減,寬減額為2011/12課稅年度最後評稅稅款的百份之七十五,每宗個案以12,000元為上限。例如最後評稅稅款為10,000元,7,500元可獲寬減,只需繳稅2,500元。

利得稅的寬減上限以每個業務計算。薪俸稅的寬減上限以每個個人計算;如果夫婦是合併評稅,則以每對夫婦計算。至於個人入息課稅,未婚人士的寬減上限以每個個人計算;已婚人士須夫婦一同選擇個人入息課稅,寬減上限亦以每對夫婦計算。

一個納稅人如果須同時繳納薪俸稅和利得稅,他的薪俸稅和利得稅稅款都可獲得寬減;如果他選擇以個人入息課稅方式評稅,他須課繳薪俸稅、利得稅和物業稅的收入會合併計算個人入息課稅稅款,寬減只可按個人入息課稅的稅款計算。符合申請個人入息課稅的個別人士,只需填妥個別人士報稅表的第6部。稅務局會就每宗申請驗算個人入息課稅可否減低申請人的應繳稅款,並以對他最為有利的方式評稅。

只有薪俸入息而沒有營業利潤和租金收入的人士,毋須選擇個人入息課稅。

這項寬減措施並不是即時退稅予納稅人,而是減少他們2011/12課稅年度的應繳稅款。納稅人只須如常填報其2011/12課稅年度利得稅和個別人士報稅表,稅務局便會在評稅時作出寬減。在法例通過前已發出的2011/12課稅年度稅單,未能扣減建議寬減的款額。稅務局會在法例通過後安排重新評稅,預期可在2012年7月底開始向有關人士發還多繳的稅款,納稅人毋須提出申請或向稅務局查詢。

此項寬減只適用於2011/12課稅年度最後評稅,並不適用於該年度的暫繳稅,納稅人仍須依時繳付該暫繳稅。已繳交的暫繳稅會按《稅務條例》用以支付2011/12課稅年度的應繳稅款及2012/13課稅年度暫繳稅。如尚有餘額的話,才作退還。

(b) 2012/13及其後課稅年度的稅務措施
  由於立法會在2012年7月12日通過有關法例,並於7月20日在憲報刊登,稅務局會按新的免稅額為納稅人計算2012/13課稅年度薪俸稅暫繳稅。如往常一樣,納稅人只需填妥2011/12課稅年度報稅表而毋須另作申請。至於在2012/13課稅年度提高了扣除上限的扣除項目的處理方法,請參閱常見問題8至12條及示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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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款計算機 

你可使用稅款計算機計算上述建議措施實施後你應繳的2011/12和2012/13課稅年度薪俸稅及個人入息課稅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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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說明 

有關上述稅務措施如何讓納稅人節省薪俸稅及個人入息稅稅款,請參閱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