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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

性質
税務資料交換的協定
航運入的協定
(見註 1)
簽訂協定日期
25.03.2014
01.08.1989
16.08.1989
税務條例第 49 條雙重課税/
資料交換令日期
15.04.2014
29.08.1989
生效日期
20.06.2014
16.08.1989
自右列日期或年度起具有效力
20.06.2014
1987/1988
課税年度
税務條例
附屬法例

 

註 1: 2020年10月,美國宣布終止與香港簽訂的航運收入的協定,自2021年1月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