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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 预算案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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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问:

财政司司长在 2011-12 年度财政预算案中建议那几项税务纾缓措施?

 
 

答:

财政司司长建议由 2011/12 课税年度起,提高下列免税额及扣除额:

  • 供养 60 岁以上的父母 / 祖父母 / 外祖父母免税额由现时 30,000 元增加至 36,000 元。同时,与受养人连续全年同住的纳税人可享的额外免税额亦由现时 30,000 元增加至 36,000 元。
  • 供养 55 至 59 岁的父母 / 祖父母 / 外祖父母免税额由现时 15,000 元增加至 18,000 元。同时,与受养人连续全年同住的纳税人可享的额外免税额亦由现时 15,000 元增加至 18,000 元。
  • 长者住宿照顾开支的最高扣除额由现时 60,000 元增加至 72,000 元。
  • 子女免税额由现时每名子女 50,000 元增加至 60,000 元。每名子女在出生的课税年度所享有的一次性额外免税额,也由现时每名 50,000 元增加至 60,000 元。


财政司司长进一步建议:

  • 一次过宽减 2010/11 年度薪俸税及个人入息课税税款的百分之七十五,每宗个案以 6,000 元为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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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问:

什么人士可获税款宽减 ?

 
 

答:

所有须缴付 2010/11 年度薪俸税及个人入息课税的纳税人,均可获宽减应缴税款的百分之七十五,每宗个案以 6,000 元为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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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问:

我可否因建议的宽减措施而不用缴付 2011 年 4 月开始到期的 2010/11 年度的第二期暂缴税?

 
 

答:

你仍须依期缴付 2011 年 4 月开始到期的 2010/11 年度的第二期暂缴税,不然税务局会采取追讨欠税行动。如去年一样,今次的税务宽减,是扣减即将评定的 2010/11 年度应缴税款,而不是已征收的 2010/11 年度暂缴税款,故你仍须缴清已发出的税单所载列的暂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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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问:

税务局会否向我退还已缴付的 2010/11 年度暂缴税?

 
 

答:

今次的税务宽减措施,目的是宽减 2010/11 年度应缴的税款,故此,可宽减的款额将反映在 2011 年第 3 季开始寄出的薪俸税及个人入息课税评税通知书。这项宽减并不适用于 2010/11 年度暂缴税款,纳税人已缴付的 2010/11 年度暂缴税将用以抵销 2010/11 年度的应缴税款及 2011/12 年度暂缴税税款,如尚有余额的话,才作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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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问:

我的儿子将于 2011/12 年度内出生,我可在 2011–12 年度及以后年度申索多少子女免税额?

 
 

答:

你可在子女出生的年度(即 2011–12 年)申索子女免税额 60,000 元及一次性额外免税额 60,000 元。而在其后的年度,若符合其他指定的条件,你可每年就该子女申索 60,000 元子女免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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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问:

我的儿子将于 2011/12 年度内出生,我怎样才可申索增加后的子女免税额?

 
 

答:

你可于儿子出生后以书面申请缓缴 2011/12 年度薪俸税暂缴税。申请必须在下列期限前提交 :

(a) 在缴交暂缴税的限期前 28 天;或
(b) 暂缴税缴纳通知书的发出日期后 14 天内,
   

两者以较迟的为准。

此外,当你在来年填报 2011/12 年度的报税表时,请将儿子资料填上以申索子女免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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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问:

评税主任会否以增加后的免税额及扣除上限计算 2011/12 课税年度应缴的薪俸税暂缴税?

 
 

答:

待有关法例通过后,评税主任会以增加后的免税额及扣除上限计算 2011/12 课税年度应缴的薪俸税暂缴税。薪俸税 2010/11 年度评税及 2011/12 年度暂缴税缴纳通知书会在 2011 年度第 3 季开始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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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问:

我在 2010/11 年度支付了 65,000 元的长者住宿照顾开支,超过 2010/11 年度容许扣除的 60,000 元上限。我在 2010/11 年度个别人士报税表内就长者住宿照顾开支数额应怎样填报?

 
 

答:

你应在 2010/11 年度个别人士报税表内( B I R 表格第 60 号)第 8.4 部分填报实际开支数额 65,000 元。评税主任会以 60,000 元上限计算 2010/11 年度薪俸税最后评税,及以 65,000 元计算 2011/12 年度薪俸税暂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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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问:

我供养我超过 60 岁的父亲,而他有资格按政府伤残津贴计划申索津贴。在 20 11/12 年度,我可申索那些免税额?

 
 

答:

你可申索 36,000 元供养父母免税额。如你与父亲在 2011/12 年度连续全年同住,则可另外享有 36,000 元的额外免税额。你亦可申索 60,000 元伤残受养人免税额,该免税额在 2011/12 年度维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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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问:

在我填报 2010/11 的个别人士报税表后,我 65 岁的父亲居住的安老院才通知 2011/12 年度安老院的住宿照顾开支会由现时的 55,000 元增加至 70,000 元。我怎样才可申索增加后的长者住宿照顾开支?

 
 

答:

假如你在 2011/12 年度应支付或估计须支付的长者住宿照顾开支超过 60,000 元,你可在收到薪俸税评税及暂缴税缴纳通知书后,以书面申请缓缴 2011/12 年度薪俸税暂缴税。申请必须在下列期限前提交 :

(a) 在缴交暂缴税的限期前 28 天;或
(b) 暂缴税缴纳通知书的发出日期后 14 天内,
   

两者以较迟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