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基金注册的同步商业登记申请和有限合伙基金的同步资料变更通知答问专栏
1.
问:
「有限合伙基金注册的同步商业登记申请」在何时开始?
答:
公司注册处和税务局于2023年12月27日携手推出「有限合伙基金注册的同步商业登记申请」服务。有限合伙基金申请人根据《有限合伙基金条例》(第637章)申请注册有限合伙基金,即会被视作已同时提出商业登记的申请,有限合伙基金申请人只须就有限合伙基金及商业登记提交一项申请。
2.
问:
在「有限合伙基金注册的同步商业登记申请」下,申请注册有限合伙基金须办理什么手续?
答:
3.
问:
如有关基金于注册为有限合伙基金前已根据《商业登记条例》(第 310 章)登记及持有有效商业登记证,申请注册有限合伙基金须办理什么手续?
答:
如在紧接根据《有限责任合伙条例》注册的指明基金获注册为有限合伙基金前,或在紧接非香港基金获注册为有限合伙基金前(视属何情况而定),有关指明合伙或原合伙持有有效商业登记证,则有限合伙基金申请人须:
- 提交表格IRBR4述明事实。
- 就该有限合伙基金注册日期后一个月内,
- 通知本局该项注册及该有限合伙基金的注册名称;
- 提供该有限合伙基金的普通伙人的详情;
- 提交由公司注册处发出的「注册证明书」副本;及
- 提交普通合伙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副本。
有关基金向公司注册处处长申请有限合伙基金注册时,无须同步提出商业登记申请。
4.
问:
有限合伙基金可否选择不用「有限合伙基金注册的同步商业登记申请」而自行往税务局商业登记署办理商业登记?
答:
在「有限合伙基金注册的同步商业登记申请」下,除非有关业务已根据《商业登记条例》(第 310 章)登记,申请注册有限合伙基金的人须向公司注册处办理「同步商业登记申请」。
5.
问:
于「有限合伙基金注册的同步商业登记申请」下,以那天作为相关日期以厘定商业登记费及征费的应缴金额?
答:
相关日期为提交注册有限合伙基金申请日期
例子 | |
有限合伙基金申请人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提出有限合伙基金注册申请及递交 IRBR4 。该有限合伙基金于 2024 年 1 月 3 日注册为有限合伙基金。 | |
公司注册处会以 2023 年 12 月 27 日为相关日期以厘定商业登记费及征费的应缴金额。不过,该有限合伙基金的商业登记证的开始日期则为 2024 年 1 月 3 日。 |
7.
问:
有限合伙基金开业时,是否须要通知商业登记署?
答:
所有经同步商业登记申请的服务,申请商业登记的注册有限合伙基金须在实际开业后1个月内以书面通知局长开业日期并提交有关业务详情,包括业务描述及业务性质、以及营业地址。有限合伙基金可以信件形式作通知或填交表格IRBR200A。
如急需一张更新的商业登记证,有关有限合伙基金可于有限合伙基金注册日期后的第二个工作天(见例子),亲身到商业登记署第10 至12 号柜位提交表格IRBR200A 。
请参阅商业登记署柜位服务最新安排。
8.
问:
申请人可否以不同方式(例如以电子及书面),提交有限合伙基金注册表格(表格 LPF1, LPF2 或者 LPF10 )及「致商业登记署通知书」(IRBR4)?
答:
不可以。申请人必须经相同的方式一并向公司注册处递交有限合伙基金注册表格 (LPF1, LPF2 或者 LPF10)及「致商业登记署通知书」(IRBR4)。
9.
问:
如以电子方式递交有限合伙基金注册表格(表格LPF1, LPF2 或者 LPF10)及「致商业登记署通知书」( IRBR4 ),申请人可否特别要求纸本的商业登记证?纸本证书和电子证书是否具相同的法律效力?
答:
有限合伙基金注册证书及商业登记证只会以电子纪录形式( pdf 格式)发出。纸本证书和电子证书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你可登入 「 香港政府一站通 」 (www.gov.hk/br) ,缴付费用订购商业登记证的核证副本/复本。
14.
问:
「有限合伙基金资料变更的同步通知」在何时开始?为什么政府会实施此项安排?
答:
公司注册处和税务局于2023 年12月27日携手推出「有限合伙基金资料变更的同步通知」。这项新安排推出后,有限合伙基金只须把有关的更改通知公司注册处。省却有限合伙基金另行向税务局作出相同通知的时间和工夫。
公司注册处会在有关通知根据《有限合伙基金条例》获登记或记录后,将有关详情传转予税务局。
15.
问:
「有限合伙基金资料变更的同步通知」涵盖什么范围?
答:
在「有限合伙基金资料变更的同步通知」下,有限合伙基金不需分别通知税务局局长下列事项的更改:
- 有限合伙基金的名称的更改;
- 有限合伙基金的普通合伙人的退出、免职或更换;
- 有限合伙基金的普通合伙人的详情的更改,包括普通合伙人的姓名或名称、身分证号码、护照号码或商业登记号码;以及
- 有限合伙基金的注册办事处地址或主要营业地点的更改。
16.
问:
有限合伙基金如经「有限合伙基金资料变更的同步通知」更改有限合伙基金名称,税务局何时会发出已更新的商业登记证及分行登记证?
答:
税务局一般会在该有限合伙基金的更改名称证书发出日期的下一个工作天寄出已更新的商业登记证及分行登记证。然而,就公司注册处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之前发出更改名称证书的有限合伙基金,他们仍须以书面或填写税务局表格(IRC3110A)通知税务局更改其商业登记证。
17.
问:
有限合伙基金在更改名称后,如急需一张已更新的商业登记证及分行登记证应怎样办理?
答:
税务局一般会在该有限合伙基金的更改名称证书发出日期的下一个工作天寄出已更新的商业登记证及分行登记证。如急需已更新的商业登记证及分行登记证,有限合伙基金可亲临商业登记署领取已更新的登记证,并采用以下的安排–
- 纸本的有限合伙基金更改名称证书
- 电子格式的有限合伙基金更改名称证书
有限合伙基金可在收取电子证书当日, 带同该证书的列印本,亲身到商业登记署1第 10-12 号柜位提交表格IRC3110A要求更新登记证。
请参阅商业登记署柜位服务最新安排。
1香港九龙启德协调道5号税务中心2楼
19.
问:
市民何时可于「香港政府一站通」查阅有限合伙基金的商业登记资料?
答:
一般而言,公众人士可在下述证书的发出日期后的第二个工作天经「香港政府一站通(GovHK)」查阅有关有限合伙基金的商业登记资料(见例子)-
- 有限合伙基金注册证书;
- 有限合伙基金更改名称证书。
20.
问:
经「有限合伙基金注册的同步商业登记申请」登记的有限合伙基金无须填报申请表格 1(ca)。商业登记署会如何提供先前呈报在表格 1(ca)的资料?
答:
商业登记署会以一份「申请资料表」取代表格 1(ca)的副本。
至于其他不在「有限合伙基金注册的同步商业登记申请」下作商业登记的有限合伙基金,如于2023年12月27日之前已根据《商业登记条例》(第 310 章)登记的有限合伙基金,商业登记署会以现时格式提供他们的核证资料摘录,即包括他们申请商业登记时所递交的订明表格的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