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品牌形象
香港政府一站通 English 搜寻 搜寻 网页指南 联络我们
主页
最新消息
关于本局
刊物及新闻公报
公开资料
政策
税务资料 - 个别人士/公司业务
税务资料 - 其他
公用表格及小册子
电子服务
招标公告
常见问题
联络我们
相关网址

刊 物 及 新 闻 公 报 : 事 先 裁 定 个 案 : 事 先 裁 定 个 案 第 42 号

事 先 裁 定 个 案 第 42 号



1. 《 税 务 条 例 》 的 条 文
本 裁 定 适 用 于 《 税 务 条 例 》 第 18E 条 。

返回页首



2. 背 景
  (a)
申 请 人 在 香 港 注 册 , 并 在 1974 年 4 月 1 日 前 开 始 营 业 。
  (b)
申 请 人 每 年 拟 备 的 帐 目 均 以 3 月 31 日 为 结 算 日 。

返回页首


3. 安 排
  (a)
申 请 人 会 把 2009/10 课 税 年 度 的 会 计 结 算 日 期 由 3 月 31 日 改 为 12 月 31 日 。
  (b) 申 请 人 提 出 更 改 会 计 结 算 日 期 的 原 因 如 下 :
    (i)
为 行 政 上 更 有 效 率 ;
    (ii) 令 集 团 内 公 司 一 致 用 集 团 国 内 公 司 的 会 计 结 算 日 期 , 根 据 中 国 内 地 法 律 会 计 结 算 日 须 是 12 月 31 日 ; 及
    (iii) 有 助 申 请 人 拟 备 综 合 财 务 报 告 。

返回页首


4. 裁 定
  (a)
税 务 局 局 长 会 以 2009 年 1 月 1 日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期 间 的 12 个 月 , 作 为 申 请 人 2009/10 课 税 年 度 的 评 税 基 期 。
  (b)
税 务 局 局 长 以 2008 年 4 月 1 日 至 2009 年 3 月 31 日 期 间 的 12 个 月 , 作 为 申 请 人 2008/09 课 税 年 度 的 评 税 基 期 。

返回页首


5. 裁 定 的 适 用 期
本 裁 定 在 2008/09 及 2009/10 课 税 年 度 适 用 于 申 请 人 。

返回页首


6.
税 务 局 局 长 就 将 来 发 生 的 事 件 或 任 何 其 他 事 项 在 要 项 上 作 出 的 假 设
税 务 局 局 长 没 有 作 出 假 设 。

返回页首


7. 裁 定 日 期
2010 年 1 月 15 日 。

返回页首


8. 评 注
 
根 据 《 税 务 条 例 》 第 18E 条 , 任 何 人 在 香 港 经 营 任 何 行 业 所 得 的 应 评 税 利 润 , 如 已 参 照 以 任 何 课 税 年 度 内 某 日 为 结 帐 日 期 的 帐 目 而 计 算 , 但 该 人 并 没 有 在 下 一 课 税 年 度 以 同 一 日 结 算 帐 目 , 则 在 更 改 结 帐 日 期 的 当 年 及 之 前 的 一 年 从 该 来 源 所 得 的 应 评 税 利 润 , 须 以 局 长 认 为 适 合 的 基 准 计 算 。 如 公 司 在 1974 年 4 月 1 日 前 开 始 营 业 , 所 有 课 税 年 度 的 评 税 基 期 应 为 12 个 月 , 但 由 于 规 避 缴 税 理 由 而 作 出 更 改 则 属 例 外 。 因 此 , 本 裁 定 的 申 请 人 采 用 12 个 月 时 间 为 更 改 结 帐 日 期 的 当 年 的 评 税 基 期 。 至 于 更 改 结 帐 日 期 之 前 的 一 年 , 税 务 局 局 长 认 为 无 需 重 新 计 算 。
   
( 本 评 注 并 非 具 有 法 律 约 束 力 的 陈 述 , 也 不 构 成 本 裁 定 的 一 部 分 。 )

返回页首


2003 | 重要告示 | 私隐政策 修订日期: 2010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