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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资料来源:政府新闻处)

政府就香港实施全球最低税率及最低补足税展开谘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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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十二月二十一日)展开谘询,就全球最低税率的实施细节收集意见。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经合组织)为应对数码化经济所带来的侵蚀税基及转移利润风险,制定了国际税务改革方案(一般称为「BEPS 2.0」)支柱二下的全球最低税率。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表示:「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及国际社会上负责任的一员,香港一直十分支持国际间就提升税务透明度及打击逃税所作的努力。为了履行国际税务合作的责任及保障香港的征税权,香港将会根据国际共识积极落实BEPS 2.0中的支柱二。」

  经合组织于二○二一年十月公布BEPS 2.0方案。方案支柱二下的全球反侵蚀税基规则旨在确保年度综合收入至少达7.5亿欧元的跨国企业集团,在其营运的每个税务管辖区,就跨国企业集团的成员实体的收入缴交至少15%的全球最低税,以遏止各税务管辖区争相降低企业所得税的情况。落实全球最低税率使税务管辖区日后以不征税或特低的优惠税率等作为提升税务竞争力的手段的空间减少,为各管辖区在税务方面创建一个更公平的竞争环境。在二○二一年,香港与超过130个税务管辖区承诺实施BEPS 2.0。 

  财政司司长在二○二三至二四财政年度政府《财政预算案》中宣布,香港将由二○二五年起对受涵盖跨国企业集团实施15%全球最低实际税率。全球最低税率只适用于受涵盖的大型跨国企业集团。绝大多数的企业纳税人,包括本地中小型企业,将不会受到影响。

  在全球最低税率之下,如受涵盖跨国企业集团在香港的实际税率不足15%,其他相关税务管辖区有权就低征税的香港有关跨国企业实体征收补足税。为保障香港对该等实体的征税权,而不是把征税权让给其他税务管辖区,香港将由二○二五年起对受涵盖跨国企业集团落实香港最低补足税,使该等实体的实际税率达至15%。透过引入香港最低补足税,受涵盖跨国企业集团无须于其营运的每一个税务管辖区缴付补足税。这将有助减轻企业合规负担。

  许正宇说:「为履行香港的国际税务责任及保障其征税权,实施香港最低补足税,符合香港的利益。」

  香港需要修改《税务条例》(第112章)以实施全球最低税率及香港最低补足税。为进行立法工作,谘询工作将会展开。政府今日已发表谘询文件,以解释香港及其他税务管辖区须跟循的全球反侵蚀税基规则及香港最低补足税的概念,并就特定议题收集意见。议题包括:
 

  • 政府就落实全球反侵蚀税基规则的特定范畴所建议的方案;
  • 香港最低补足税的设计及实施;及
  • 税务合规和行政框架。


  许正宇说:「在制定立法建议时,政府会维持香港简单、明确和低税率的税制,致力保持香港的税务竞争力。就实施全球最低税率及香港最低补足税而言,政府会着重减轻受涵盖跨国企业集团的合规负担及维持香港税制简单的优势。」

  为减轻合规负担和提高税务明确性,政府在实施全球最低税率及香港最低补足税的整体框架中,提出了便利营商的措施。当中包括:
 

  • 香港最低补足税的设计,包括涵盖范围及税率,将与全球最低税率的设计一致,以确保税制简单;
  • 容许受涵盖跨国企业集团决定如何在其香港实体之间分摊须缴付的香港最低补足税,以提供弹性;
  • 在框架下提供安全港条款以减轻合规负担及提升税务明确性;及
  • 只要求受涵盖跨国企业集团就全球最低税率及香港最低补足税提交单一的补足税报税表,以减轻合规负担。


  谘询文件已上载财经事务及库务局的网页(www.fstb.gov.hk/tb/sc/others/consultation.htm)。欢迎公众人士以邮寄(香港添马添美道2号政府总部24楼)或电邮(beps@fstb.gov.hk)方式,向财经事务及库务局提交意见。为期三个月的谘询将于二○二四年三月二十日结束。

  视乎谘询期间收集的意见,政府预期于二○二四年下半年向立法会提交立法建议。

 
2023年12月21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4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