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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资料来源:政府新闻处)

香港与巴林签订税务协定(附图)

  香港昨日(三月三日,麦纳麦时间)与巴林签署全面性避免双重课税协定(全面性协定),标志着香港特别行政区(特区)政府在拓展香港的全面性协定网络方面,特别是和参与「一带一路」倡议的税务管辖区签署全面性协定的有关工作,继续取得成果。
   
  这份是香港签订的第49份全面性协定。它阐明双方的征税权,有助投资者更有效评估其跨境经济活动的潜在税务负担。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说:「巴林是参与『一带一路』倡议的其中一个经济体。我有信心全面性协定可进一步促进香港与巴林的经济贸易联系,为双方业界进行商务或投资提供额外诱因。香港将继续与贸易及投资伙伴磋商,以拓展全面性协定网络,提升香港作为商业及投资枢纽的吸引力,并巩固香港作为国际经贸中心的地位。」
   
  在香港与巴林的全面性协定下,香港公司按照该协定在巴林所缴付的税项,不论直接或以扣除方式缴付,将可根据本港税例抵免香港就同一笔收入所征收的税项,从而获双重课税宽免。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丘应桦适逢在麦纳麦外访,丘应桦代表特区政府与巴林签署全面性协定。代表巴林政府签署的是该国财政与国民经济部部长Shaikh Salman bin Khalifa Al Khalifa。
     
  这份全面性协定在双方完成有关的批准程序后生效。就香港而言,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会根据《税务条例》(第112章)就协定作出一项命令,有关命令会经立法会以先订立后审议的程序通过。 
   
  有关香港与巴林的全面性协定详情载于税务局网页 (www.ird.gov.hk/chi/pdf/Agreement_Bahrain_HongKong.pdf)。

 

2024年3月4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1时1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