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品牌形象
香港政府一站通 English 搜寻 搜寻 网页指南 联络我们
主页
最新消息
关于本局
刊物及新闻公报
公开资料
政策
税务资料 - 个别人士/公司业务
税务资料 - 其他
公用表格及小册子
电子服务
招标公告
常见问题
联络我们
相关网址

税 务 资 料 : 税 务 代 表 专 栏 :登 记 参 加 整 批 延 期 提 交 报 税 表 的 手 续

 

如 何 登 记 参 加 整 批 延 期 提 交 报 税 表 的 安 排

 

获 授 权 代 表 可 参 加 整 批 延 期 提 交 报 税 表 的 安 排 , 为 客 户 申 请 整 批 延 期 提 交 本 年 度 的 报 税 表 。 参 加 整 批 延 期 提 交 报 税 表 的 安 排 , 你 须 先 以 书 面 形 式 向 本 局 申 请 , 并 连 同 下 列 的 文 件 一 并 交 回 香 港 告 士 打 道 5 号 税 务 大 楼 11 楼 税 务 局 第 一 科 总 务 组 :

 
- 你 的 商 业 登 记 证 副 本 ;
- 你 的 专 业 会 计 师 公 会 所 签 发 的 执 业 证 书 或 登 记 证 书 副 本 〔 如 适 用 〕 ; 及
- 一 份 列 出 不 少 于 十 名 客 户 名 称 及 其 税 务 局 檔 案 号 码 的 客 户 名 单 。

 

申 请 获 准 后 , 本 局 会 发 给 你 一 个 檔 案 号 码 , 供 日 后 来 函 时 引 用 。

 

本 局 建 议 税 务 代 表 使 用 「 香 港 政 府 一 站 通 」 网 站 内 提 供 的 以 电 子 方 式 提 交 整 批 延 期 申 请 服 务 , 经 互 联 网 提 交 申 请 及 通 知 。 要 使 用 这 项 网 上 服 务 , 你 须 先 向 税 务 局 登 记 及 领 取 一 个 密 码 。

 
索 取 以 电 子 方 式 提 交 申 请 的 登 记 表 格
 

你 登 记 后 , 本 局 会 提 供 一 份 有 关 操 作 该 服 务 的 指 引 说 明 和 一 个 密 码 给 你 。 你 只 须 输 入 你 的 商 业 登 记 号 码 和 密 码 , 便 可 以 使 用 这 项 以 电 子 方 式 提 交 申 请 的 服 务 。

返回页首

2003 | 重要告示 | 私隐政策 修订日期: 2010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