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問:
有關税務寬免適用於哪些課税年度及税種?
答:
有關税務寬免適用於指定税種在 2024/25 課税年度的應繳税款餘額,以及 2025/26 課税年度的暫繳税。指定税種包括薪俸税、就全權持有物業的物業税、獨資業務的利得税和個人入息課税。

2.
問:
有關税務寬免適用於哪些人士?是否適用於並非居住於宏福苑的宏福苑業主?

3.
問:
如宏福苑居民或業主的收入得自聯權/分權擁有的物業及合夥業務,能否受惠於有關税務寬免?

4.
問:
有關税務寬免是否需要申請?
答:
有關税務寬免無需申請。獲寬免人士無需繳交税務局較早前發出的 2024/25 課税年度税單。如有查詢,可接觸「一戶一社工」或致電税務局熱線 183 5312(繳税事宜)或 2594 2800(評税事宜)。

5.
問:
如已繳納 2024/25 課税年度暫繳税,税務局會因有關税務寬免而退回税款嗎?
答:
有關税務寬免適用於 2024/25 課税年度的應繳税款餘額,以及 2025/26 課税年度的暫繳税款,因此並不適用於已繳納的 2024/25 課税年度暫繳税。除問題 6 所述的情況外,税務局不會退回已繳納的 2024/25 課税年度暫繳税。

6.
問:
如獲寬免的居民、業主或身亡人士的 2024/25 課税年度應繳税款餘額為負數(即最後評定的税款少於已繳付的暫繳税),税務局會因有關税務寬免而退回税款嗎?
答:
如 2024/25 課税年度最後評定的税款少於已繳納的暫繳税税款,税務局將退回餘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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