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問:
有關税務寬免適用於哪些人士及税種?
答:
政府於2025年12月公布為所有宏福苑業主(包括並非居住於該屋苑的業主)及居民(包括租客),以及在火災中身亡人士(包括殉職消防員及工友)提供税務寬免(包括2024/25課税年度的應繳税款餘額,以及2025/26課税年度的暫繳税)。
為進一步減輕受火災影響人士的經濟負擔,政府於2026年5月4日宣布豁免他們2025/26課税年度的應繳税款。換言之,他們無須繳付2024/25課税年度的應繳税款餘額及2025/26課税年度任何税款。
上述税務寬免適用於指定税種,包括薪俸税、就全權持有物業的物業税、獨資業務的利得税和個人入息課税。如有關人士符合個人入息課税評税資格,可選擇通過個人入息課税,就他們來自聯權/分權擁有物業及合夥業務的收入獲得有關税務寬免。

2.
問:
有關税務寬免是否需要申請?

3.
問:
獲有關税務寬免人士是否需要填交個别人士報税表?

4.
問:
如已繳交可獲寬免的 2024/25 課税年度税單(即 2024/25 課税年度的應繳税款餘額及 2025/26 課税年度暫繳税款),税務局會因有關税務寬免而退回税款嗎?

5.
問:
如已繳納 2024/25 課税年度暫繳税,税務局會因有關税務寬免而退回税款嗎?
答:
有關税務寬免適用於 2024/25 課税年度的應繳税款餘額,以及 2025/26 課税年度的任何税款,因此並不適用於已繳納的 2024/25 課税年度暫繳税。除問題 6 所述的情況外,税務局不會退回已繳納的 2024/25 課税年度暫繳税。

6.
問:
如獲有關税務寬免人士的 2024/25 課税年度應繳税款餘額為負數(即最後評定的税款少於已繳付的暫繳税),税務局會因有關税務寬免而退回税款嗎?
答:
如 2024/25 課税年度最後評定的税款少於已繳納的暫繳税税款,税務局將退回餘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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