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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提你填報利得税報税表的申報要求

今年填報利得税報税表時,請你特別注意以下新的申報要求:

1. 如你在評税基期內有任何入息的話,你必須連同利得税報税表一併提交所有佐證文件﹙包括財務報表和利得税計算表﹚。總入息金額不超過200萬元的小型法團及業務在提交利得税報税表時將不再獲允許豁免提交佐證文件。
2. 所有須與利得税報税表一併提交的相關補充表格及其他表格(在適當情況下)必須透過「香港政府一站通」下「税務易」的電子服務平台以電子方式提交。

税務局已提升「税務易」的電子報税功能,讓更多法團及業務(不包括獨資經營業務)可自願以電子方式提交利得税報税表,連同以網頁內嵌式可擴展商業報告語言 (iXBRL) 擬備的財務報表和利得税計算表一併提交。税務局鼓勵你透過「税務易」平台參與自願性利得税電子報税,作為文本方式提交利得税報税表的替代方案,並可獲延期多一個月提交期限。

有關利得税報税表的新申報要求,可瀏覽税務局網站 (www.ird.gov.hk/chi/tax/bus_cpt.htm)。查詢「税務易」的服務,可致電「税務易」支援熱線 183 2011。有關使用税務局iXBRL數據擬備工具的查詢,可電郵到ixbrl_reporting@ird.gov.hk,你亦可透過網上預約提前預訂指定的時段,我們將在預定的時間致電給你,解答相關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