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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资料来源:政府新闻处)

二零二四至二五年度《财政预算案》税务措施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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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今日(二月二十八日)发表的《财政预算案》中,财政司司长建议以下税务措施。

       财政司司长建议一次性宽减二○二三/二四课税年度百分之百的利得税、薪俸税和个人入息课税税款,每宗个案以3,000元为上限。这项措施会使政府少收55亿元税款,共206万名薪俸税和个人入息课税纳税人及16万家企业可受惠。

       这项宽减会减低纳税人二○二三/二四课税年度的应缴税款,他们只须如常填报二○二三/二四课税年度利得税和个别人士报税表。待有关法例通过后,税务局便会在评税时作出宽减。

       建议的税款宽减只适用于二○二三/二四课税年度最后评税,并不适用于该年度的暂缴税。因此,纳税人须按现已发出的税单依时缴付该暂缴税。已缴交的暂缴税会按《税务条例》用以支付二○二三/二四课税年度最后评税的应缴税款及二○二四/二五课税年度的暂缴税税款。如尚有余额,才作退还。

       今次建议的税项宽减并不适用于物业税,但赚取租金收入的人士,如符合资格,或可通过选择个人入息课税而获得宽减。

       纳税人如果须同时缴纳薪俸税和利得税,他/她的薪俸税和利得税税款都可获得宽减。纳税人如果有营业利润或租金收入,并选择以个人入息课税方式评税,宽减额须按个人入息课税的税款计算,这或会与不选择个人入息课税所得的不同,最终宽减额须按每一个案的实际情况确定。有租金收入或营业利润的人士,可在二○二三/二四课税年度个别人士报税表内提出申请个人入息课税。

       另外,财政司司长建议由二○二四/二五课税年度起实施薪俸税及个人入息课税标准税率两级制,以标准税率计算入息净额(没有扣除免税额)超过五百万元的纳税人的税额时,其首五百万元的入息净额继续以百分之十五的税率计算,超过五百万元的入息净额部分则以百分之十六的税率计算。待有关法例通过后,税务局会按两级制标准税率计算二○二四/二五课税年度薪俸税暂缴税款。

       利得税方面,财政司司长建议由二○二四/二五课税年度起,在利得税下就还原租用物业至租用前状况所招致的开支提供税务扣除,及取消工业、商业建筑物和构筑物免税额的申索期限。

       其他税项及征费方面,财政司司长建议由二○二四年四月一日起,增加商业登记费200元至每年2,200元。为缓减相关影响,财政司司长建议豁免征收每年150元的商业登记征费,为期两年。财政司司长亦建议由二○二五年一月一日起恢复征收酒店房租税,税率为百分之三。

       此外,财政司司长建议豁免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单位转让和期权庄家进行证券经销业务的印花税。

       上述措施须在相关立法程序完成后才会实施。

       在物业交易印花税方面,财政司司长建议即日起撤销所有住宅物业需求管理措施,即由今日起所有住宅物业交易无须再缴付「额外印花税」,「买家印花税」和第1标准第1部之下百分之七点五的「从价印花税」。政府将向立法会提交《2024年印花税(修订)条例草案》(《条例草案》)以落实该建议。为使物业买家能尽早受惠于这措施,行政长官已根据《公共收入保障条例》(第120章)作出《2024年公共收入保障(印花税)令》,使《条例草案》在制定成法律前具有十足法律效力。在《条例草案》最终获立法会通过的前提下,任何在二○二四年二月二十八日或之后所签立以买卖或转让住宅物业的文书均无须征收「额外印花税」和「买家印花税」。第1标准第1部之下百分之七点五的「从价印花税」税率将修订为与「从价印花税」的第2标准税率相同。

       公众可浏览税务局网页(www.ird.gov.hk),查阅上述建议措施的详情及计算税款的示例,亦可经电话传真服务2598 6001索取有关资料。

 
2024年2月2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2时0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