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問:
我是否須要就寬免期間繳交破產欠薪保障基金的徵費?
答:
是。你仍須繳付破產欠薪保障基金的徵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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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根據《公司條例》(第32章)註冊成立或登記的公司在寬免期內結業,可否獲特許退款?
《商業登記條例》(第310章)規定,根據《公司條例》(第32章)註冊成立或登記的公司,即使已結業,仍須當作為經營業務的人。因此,在一般情況下,儘管公司在其商業登記證有效期內結業,亦不能申請退還已繳付的商業登記費。
但在特許退款安排下,持有三年證而其生效日期在2013年4月1日前及屆滿日期在2014年3月31日或以後的公司,不論是否在寬免期內已結業,都可就2013年4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申請特許退款。
就退款的計算方法,請參閱答6。
3.
商戶在2012年6月登記其業務及領取為期一年的登記證,但因結業而不須續領登記證,商戶可否獲特許退款?
不可以。由2012年6月起為期1年的商業登記費已根據《2012年收入(減少商業登記費)令》獲得寬免。
4.
公司於2013年1月經一站式登記註冊其業務及領取為期一年的登記證,它如何受惠於寬免措施?
當公司在2014年1月續領商業登記證時,續證的費用將會減少2,000元。
5.
我將在2013年3月底前提出成立法團申請。如果公司為期一年的登記證,於2013年4月3日生效,該公司可否申請特許退款?
不可以。當該公司提出相關的成立法團申請時,有關的商業登記費將會根據《2012年收入(減少商業登記費)令》獲得寬免。
6.
怎樣計算特許退款額?
稅務局將按登記證有效期的日數、並在寬免期(即2013年4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內可享特惠的日數、以及實際就寬免期已繳付的登記費金額,按比例計算退款額。稅務局會待立法會通過有關預算案法例後,宣布特許退款的計算細則及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