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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資料來源 : 香港政府新聞網 )

《2007 年收入條例草案》和《2007 年收入(第2號)條例草案》周五刊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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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收入條例草案》和《2007 年收入(第 2 號) 條例草案》將於星期五(四月二十日)刊憲,以實施在二零零七至零八年度財政預算案所公布的稅收建議。

    《2007 年收入條例草案》載列兩項財政預算案建議。有關建議已根據《2007 年公共收入保障(收入)令》由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八日上午十一時正起生效。這兩項建議是:

(a)   把葡萄酒的從價稅稅率由現時的 80% 調低至 40% ,以及把酒精濃度不多於百分之三十的含酒精飲品(葡萄酒除外)的從價稅稅率,由現時的 40% 調低至 20% 。

(b)   把價值 100 萬元至 200 萬元物業的買賣印花稅,由現時按物業價值 0.75% 的稅率徵收,調低至定額 100 元。

    由於該命令只給予這些建議四個月的暫時法律效力,所以政府須向立法會提交載列相同建議的條例草案,待通過後成為法例。

    其他有關薪俸稅和個人入息課稅的建議,會根據《2007 年收入(第 2 號) 條例草案》修訂《稅務條例》予以實施。該條例草案經立法會制定後會由刊登憲報當日開始實施。

    政府發言人表示:「社會人士普遍認為政府應為納稅人提供更優惠的稅務寬免。為回應這個強烈的要求,並考慮到政府的財政狀況因香港經濟強勁復蘇而得以改善,二零零七至零八年度財政預算案建議推行一系列稅務寬減措施,與市民共享經濟繁榮的成果。」

    《2007 年收入(第 2 號)條例草案》的第一項建議,是把薪俸稅的邊際稅階及邊際稅率回復至二零零二至零三年度的水平,即邊際稅階由 30,000 元擴闊至 35,000 元,而最高的兩個邊際稅率則由現時的百分之十三及百分之十九,分別調低至百分之十二及百分之十七。個人免稅額和標準稅率則維持不變。

    第二項建議是把薪俸稅子女免稅額由現時每名 40,000 元提高至 50,000 元,並就每名子女在出生的課稅年度,提供額外 50,000 元的子女免稅額。

    第三項建議是把薪俸稅個人進修開支的最高扣除額,由 40,000 元增加至 60,000 元。

    發言人稱:「以上的措施可減輕約 110 萬名納稅人的稅務負擔。我們亦希望藉此紓緩納稅人在養育子女方面的負擔,以及鼓勵持續進修。」

    第四項建議是寬減二零零六至零七年度百分之五十的薪俸稅及個人入息課稅,上限為 15,000 元。發言人說:「由於二零零六至零七年度的政府財政狀況比原來預算大幅改善,政府建議推行這項一次過的措施,還富於民。」他補充說,有關扣減會在納稅人二零零六至零七年度的最終應繳稅款中反映。

    政府預計,調低含酒精飲品應課稅品稅的建議會令政府每年的收入減少約 3 億 5,000 萬元。調低物業的買賣印花稅會令政府每年的收入減少約 2 億 5,000 萬元。寬免二零零六至零七年度百分之五十的薪俸稅及個人入息課稅,會令政府在二零零七至零八年度的收入減少約 81 億元。其他有關薪俸稅及個人入息課稅的措施,則會令政府全年減少約 49 億元的收入。

    有關的條例草案會在二零零七年五月二日提交立法會。

2007 年 4 月 19 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 15 時 0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