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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資料來源 : 香港政府新聞網 )

立法會: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就「優化稅制保持香港競爭力」動議辯論開場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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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今日(五月十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優化稅制保持香港競爭力」動議辯論的開場發言全文:

代主席女士:

    首先,我感謝陳茂波議員提出的議案,和方剛議員、何俊仁議員及湯家驊議員所提出的修正案,使我們可以在立法會討論有關香港稅制的問題。

    今天辯論的主題是「優化稅制」以「保持香港的競爭力」,在回應議員提出的個別措施之前,我想先與大家從一個宏觀的角度探討香港的稅制和香港競爭力的關係,以及與大家分享我們在考慮稅務建議時一直以來持守的原則。

    眾所周知,香港稅制的特點是稅率低,稅種少,稅例簡單明確,而且對任何人和企業均一視同仁。這個優秀的稅制,配合我們審慎理財,量入為出的公共財政政策,向來是維持香港整體競爭力的重要一環,亦備受國際的高度評價。根據世界經濟論壇(World Economic Forum)所發表的 2008-09 「全球競爭力報告」(The Global Competition Report),香港整體競爭力排行第十一,而其中稅務競爭力則高踞全球第三位,高於我們區內的主要競爭對手。同樣,亞洲福布斯(Forbes Asia)最近發表的全球「賦稅苦難指數」(Tax Misery and Reform Index)亦把香港列為全球第三名稅務最友善的地區。政府統計處過往數年的調查亦顯示,香港的低稅率和簡單稅制是吸引外地公司來港設立地區總部或辦事處的其中一個最重要因素。

    我們的優良稅制來之不易,必須小心保護。既然我們已有一個比全球大部分地區都更具競爭力的稅制,我們若要加以改動,必須格外謹慎,未必適合直接套用外國一些個別稅務措施。除了稅率較低外,我們的稅制與其他地區其中最大的分別在於我們稅制簡單而公平。簡單是因為我們具競爭力的稅率可以省卻五花百門的稅務優惠。公平是因為我們反對選擇性地為個別人士、企業或商業行為提供稅務優惠。

    選擇性的稅務優惠或誘因,不但違反公平原則,更會製造避稅的機會,而要堵塞漏洞,則往往需要訂立繁複的法律條文,這不但令稅制複雜化,亦會增加課稅成本。

    我們稅制中另一個公平原則就是能者多付。這個原則無論在薪俸稅或利得稅方面都已充分體現。在薪俸稅方面,我們不單實行累進稅率,更提供非常寬鬆的各類免稅額和扣減,因此,現時 350 萬工作人口中,少於一半需要納稅,而納稅最多的首 10 萬名納稅人,稅款已佔總額 65% 。在利得稅方面,為防止公司分拆避稅,我們只實施單一稅率,這完全符合多盈利多繳稅的公平原則。而事實上,在全港約 70 萬間註冊的公司中,只有 7 萬多間需要納稅,而繳稅最多的 1,000 家公司,其稅款已佔利得稅總額約 70% 。由此可見,我們的稅款來源已高度集中於極少數高收入的人士和高盈利的企業。以稅收的穩定性而言,這不是一個健康的結構。因此,我們反對任何會加劇這種情況的建議。

    除了上述的稅務原則以外,我們是否採納稅務建議的另一個重要考慮因素就是建議對稅收的影響。今天議案中所提的大部分建議都會減少政府的稅收,其中如集團虧損寬免和年度虧損轉回等建議,對稅收的影響更可能非常大,而且難以評估。支持這些措施的人士往往指出不少其他國家或地區都已實行類似的措施,因此批評香港跟不上國際步伐。

    考慮這個問題時,我們不能只着眼單一措施的利弊,更重要的是,大家往往忽略了大部分其他國家或地區之所以能夠在直接稅方面提供林林總總的稅務優惠,其一是因為他們的稅率一般較高,其二是因為他們有相當大部分的稅收是來自間接稅(主要是銷售稅)。不少國家甚至透過提高銷售稅以增加在直接稅方面可減稅或提供優惠的空間。

    相反,香港的稅率低、稅種少,沒有穩定和充足的間接稅來源,因此需要加倍審慎地考慮和評估直接稅優惠措施對政府收入的影響。經驗顯示稅率尚且可以因應情況而調整,但特定的稅務優惠一旦實施,便難以取消,因此對政府收入的影響亦可能更長遠。在金融風暴的影響尚未見底,而政府未來五年均預測有赤字的情況下,我們絕對不能輕率推行對政府收入有長遠和重大影響的稅務措施。

    代主席女士,為了維持香港的簡單、低稅率和公平的稅制,以及考慮到對政府財政的影響,我們認為現時不適宜引入今天議案及各項修訂中提出的稅務措施。我稍後在聽取各位議員的意見後會就個別建議作詳細回應。

    代主席女士,我謹此發言,反對今天的議案和各項修正案。

2009 年 5 月 13 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 14 時 57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