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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資料來源:政府新聞處) 

《2018年稅務(修訂)(第2號)條例草案》刊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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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稅務(修訂)(第2號)條例草案》今日(三月二十三日)刊憲。

   《條例草案》旨在把購買知識產權的資本開支的利得稅扣稅範圍,由現時五類知識產權增至八類。新增的三類知識產權為關乎集成電路的布圖設計(拓樸圖)、植物品種和表演的權利。

   政府發言人說:「政府致力推動香港發展知識產權貿易,以及加強作為亞太區內知識產權貿易中心的地位。《條例草案》所載有關擴闊扣稅範圍的建議是我們為達到上述目標而推出的其中一項措施。」

   擴闊購買知識產權的資本開支的扣稅範圍是知識產權貿易工作小組於二零一五年三月提出的一項建議。這亦是二零一六至一七年度《財政預算案》提出的一項措施。

   現時可獲扣稅的五類知識產權為專利、工業知識、版權、註冊外觀設計和註冊商標。《條例草案》如獲立法會通過,扣稅安排所涵蓋的知識產權將增至合共八類。
 
  《條例草案》將於四月十一日在立法會進行首讀及二讀。
 

2018年3月23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1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