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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資料來源:政府新聞處) 

立法會: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就《2018年稅務(修訂)(第4號)條例草案》恢復二讀辯論發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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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教授今日(十月三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2018年稅務(修訂)(第4號)條例草案》恢復二讀辯論的致辭全文:

 主席:

   食物及衞生局在二○一八年五月向立法會提交《2018年稅務(修訂)(第4號)條例草案》(《條例草案》),建議修訂《稅務條例》(第112章),目的是在薪俸稅和個人入息課稅方面,就根據自願醫保計劃(自願醫保)下的認可產品而發出的保單,為保單持有人提供特惠扣除。

   自願醫保經過社會多年的討論,能達致今日的共識,殊不容易。自一九九○年代起,政府曾經數次就醫療改革進行公眾諮詢,剛才有很多位議員亦有提及。醫療融資方案亦由最初強制性供款的建議,逐步凝聚社會不同界別的共識,最終修訂成以自願參與及非立法的形式推行,並且得到市民廣泛的支持。

   政府推行自願醫保,目的是改善個人住院保險產品的質素,並為消費者提供更全面的優質住院保險產品作為選擇。透過提高產品質素和透明度,促使消費者更有信心和更明確購買保險保障,在有需要時可選擇使用私營醫療服務,從而減輕公營醫療系統的長遠財政壓力。我們在二○一七年公布的公眾諮詢報告中可見,巿民廣泛支持自願醫保的概念和政策目標。很多人都認為,這項計劃能夠為改善公私營醫療界別的平衡及促進整體醫療系統的長遠可持續發展邁出正面的一步。

   相比許多現有住院保險產品,自願醫保的認可產品在多個方面都更具吸引力。剛才多位議員亦提過,究竟今次的稅務扣除是否能夠帶來足夠的吸引力?我想重申,自願醫保未必能夠解決今日公營醫療體系或整個社會的一些醫療問題,尤其是人口老化發展極快和服務量急劇增加的情況下,但自願醫保始終可讓一些能負擔消費和希望可以有更多選擇的人士參與,從而減低公營醫療系統長遠的壓力。至於吸引力,稅務扣除只是其中一種吸引力,我們希望其他吸引力在於保險產品的質素、多元化的保險產品,並在有規管的情況下,令巿民有信心。以下我列舉其中三個例子:

 (一)保險公司須保證續保至受保人一百歲,而且不可以因個別受保人健康狀況的轉變而調整其保費;

 (二)不設「終身保障限額」。換言之,投保人不會因為累計的索償額達到終身保障限額,而令其保險保障終止;以及

 (三)把承保範圍擴大至涵蓋未知的投保前已有病症,及日間手術。這比起現時巿場的常見做法大為改善。按現時市場做法,就投保前已有的病症,包括投保人本來未知的病症,相關的索償通常都不獲接納。此外,現時市場產品很多時候並不包括日間手術的保障。

   基於上述的優點,我們預計自願醫保認可產品將會對市民有一定的吸引力。與此同時,我們建議透過《條例草案》提供稅務扣除,提供額外誘因,進一步鼓勵巿民購買自願醫保認可產品。

   在《條例草案》下,如納稅人根據自願醫保計劃保單,以保單持有人身分為受保人繳付合資格保費,而受保人是納稅人本人或其指明親屬,則可從其應評稅入息中,扣除有關的已繳付合資格保費。在《條例草案》下,指明親屬的定義包括符合指明條件的納稅人的配偶和子女 ,以及納稅人或其配偶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和兄弟姊妹 。

   《條例草案》訂明每名納稅人在某課稅年度,就每名受保人最高保費扣除額為8,000元。為使有關安排更為靈活及使納稅人受惠,指明親屬的數目不設上限;每名受保人的保單數量亦不設上限。我們亦建議容許多於一名納稅人就同一名受保人申索稅務扣除,共同投保人數目同樣不設上限。例如三名子女為他們的母親投購一份認可產品,三名子女均可獲得稅務扣除。

   我非常感謝法案委員會主席梁繼昌議員、副主席周浩鼎議員及法案委員會的各個委員、秘書處和法律顧問的共同努力,令《條例草案》的審議工作得以順利完成。法案委員會共舉行了三次會議,亦收到了五份意見書。
   
   在法案委員會審議《條例草案》的過程中,委員提出了一些關注。我想在此講解一下委員主要關注的事項和政府的回應。剛才議員亦有再提到他們的關注,我稍後亦會一一回應。

   有議員建議擴闊指明親屬的定義,例如涵蓋與納稅人處於同居關係的人士、在香港以外任何地方按照當地法律而締結同性婚姻的人士等。我想指出,政府的政策原意是《條例草案》所涵蓋的各類家庭關係,應與《稅務條例》下各項現行的受養人免稅額所涵蓋的關係相同。

   就稅務扣除的金額方面,有議員認為,政府可以為較年長及健康風險較高的受保人提供較高的扣除額。就此,我想指出有關稅務扣除的每年上限訂為每名受保人8,000元,已屬相當不錯的做法。此上限預計可令約九成標準計劃保單持有人就其保費全數申索稅務扣除。此外,巿民若為其本人或指明親屬購買認可產品,均可申請稅務扣除,而指明親屬數目並無上限,從而加強稅務扣除的靈活性。

   我亦留意到有議員認為自願醫保應設立高風險池,剛才多位議員亦有提過,包括梁繼昌議員、麥美娟議員、陳沛然議員、梁美芬議員和黃碧雲議員,讓較高風險人士更容易獲得住院保險的保障。然而,在公眾諮詢過程中,我也想讓大家知道,有部分意見質疑使用公帑協助高風險人士購買私人住院保險的概念,以及高風險池整體而言在財政上是否可以持續。由於公眾就是否設立高風險池仍未有共識,我們認為較審慎及務實的做法,是首先要盡快落實自願醫保的其他建議,待取得落實自願醫保的具體經驗後,再在較後階段重新研究設立高風險池的可行性。

   部分議員認為,政府應規管認可產品的行政費水平。我想強調,自願醫保屬自願參與性質。在自由巿場原則的前提下,我們無意規管認可產品的行政費水平。剛才陳健波議員亦有提供一些數字。然而,自願醫保會包括一系列推動市場競爭及提高成本效益的安排,包括承保非住院手術以及增加保費透明度等;這些安排均有助控制醫療開支及推動保險市場的良性競爭。

   此外,有議員建議在自願醫保的標準計劃應涵蓋專科門診服務。事實上,標準計劃已涵蓋一次入院前/日間手術前門診診症和三次出院後/日間手術後跟進門診診症。如果將承保範圍擴展至所有門診服務,將無可避免會增加保費。我們認為,現時標準計劃的承保範圍已合適地平衡了保費及產品的保障。消費者如欲享有更闊的承保範圍,可選擇購買額外的門診保障。

   我亦想強調一點,就是自願醫保是透過自願性質、非立法形式的框架推行的政策。我們不同意在《條例草案》中訂明自願醫保的任何特點,因為這樣與自願醫保的政策原意相違背,並限制了這項自願性質計劃的靈活性。

   主席,我將會於稍後提出修正案。這些修正案均屬技術性的修訂,包括因應立法會法律顧問的建議,對有關「兄弟姊妹」的定義作出修訂,以及因應其他條例草案通過後,《稅務條例》的相應修訂。有關修正案已在法案委員會討論並得到委員支持,希望各位議員能支持政府的修正案。

   以下我亦會在結語之前就剛才議員提出的一些問題簡單作回應。首先,梁繼昌議員想了解一下自願醫保的籌備工作,包括自願醫保計劃辦事處。辦事處於二○一八年十月已經成立,負責推行自願醫保。如果《條例草案》如期獲得立法會通過,我們將於二○一九年四月一日全面推行自願醫保計劃。期間,辦事處會積極邀請保險公司參與自願醫保計劃、進行登記的工作、認可保險公司提交的醫保產品,和繼續與持份者溝通。

   至於人手和資源方面,自願醫保計劃辦事處會由非公務員的人員擔任主管,即設有一個職級等同於首長級薪級表第二點的非公務員職位,亦有11名非首長級公務員職位的人員提供其他的支援工作。我們會積極地盡快推行這方面的工作。

   梁議員和其他多位議員都想了解該筆500億元、最初用以支援醫療改革的撥款的使用情況。在二○○八/○九年度財政預算案中,政府表示從財政儲備預留500億元,以支援醫療改革。我們其後已獲財務委員會批准設立100億元基金,用來推行公私營協作措施。另有一筆大約40.3億元的貸款給予香港中文大學,以發展非牟利私營教學醫院。一如既往,政府會提供更多資源,推行自願醫保計劃,並會為購買認可產品的市民提供稅務扣除。政府會繼續透過增加開支及/或寬免稅收,按情況所需提供撥款,以支援醫療改革措施。

   多位議員可能擔心政府有否投放資源於公營醫療體系,因為大家擔心如果沒有高風險池,而巿民需要公營醫療服務。事實上,現時醫管局的工作涵蓋差不多八至九成巿民。政府非常着意在過去、現在和將來亦會投放資源,令到公營醫療體系這個安全網持續發展和加強,因為我們理解到,在人口老化和慢性病的壓力下,我們非常重視公營醫療服務的發展。無論是硬件,之前議員亦有提過十年建院計劃,有第一個,亦有第二個,第一個撥款2000億元,第二個撥款3000億元,以提供用作硬件的工作。財政預算案中提及的3000億元,其實有部分亦用以支援香港本地大學興建教學設施。

   我們知道除硬件外,軟件亦很重要,如果要有足夠的人手,我們去年亦發出了一個關於人手規劃的報告,而報告亦指出,醫護人手大部分均出現短缺,所以我們要由源頭做起,增加醫學生、護理學生和其他醫療職系的學生,令到長遠而言有足夠的人手。在3000億元撥款當中有部分給予香港大學、香港中文大學和香港理工大學興建教學設施。在人手方面,短中長期規劃非常重要,醫管局有一系列的措施處理,我亦在過去幾個月要求醫管局為醫生和護士這兩個專業,在人手規劃上做得更好。當他們就人手規劃有一個整體計劃時,會令政府在投放資源、規劃人手、增加學額以及其他措施等方面的工作做得更加好。

   剛才亦有議員提及有限度註冊年期由現在的一年增加至三年,在這情況下,我們亦正進行推廣工作,希望將來幾年海外醫生,尤其是由香港到海外修讀醫科的學生,可以知道這個新消息並回港工作,我們會繼續做這方面的工作。

   除了這幾項之外,對於公營醫療體系,正如剛才所說,我們預留了100億元用以推行公私營協作計劃。我們會就醫管局尤其是需要長時間輪候的服務,看看如何利用這些資源做多一些公私營協作計劃。較早前做了一個遍布18區的普通科門診公私營協作計劃,廣受歡迎。

   黃碧雲議員提到,希望政府就基層醫療健康多做一些工作。我想告訴大家,政府有決心、有魄力,亦有投放資源,大力發展基層醫療健康的服務。第一個試點將會是明年第三季設立葵青區地區康健中心的整個網絡,而政府亦會盡快在其他17區建設地區康健中心。這是很重要的,因為我們希望預防勝於治療,令巿民可以扭轉以治療為本的情況,希望做好預防方面的工作。

   陳沛然議員提到關於醫療服務提供者的選擇,保單持有人在認可產品的基本保障範圍內應可自由選擇醫療服務提供者,而保險公司亦在銷售過程中接獲查詢時要讓顧客知悉其權利。

   多位議員如周浩鼎議員、麥美娟議員也就8000元的(稅務扣除)上限給予意見,包括是否有足夠的吸引力、可否增加、我們會否檢討等。我們講過這只是第一步,是一個不錯的做法。這不是單一的誘因,有其他因素如保險產品的規管和保險產品的吸引力,令巿民購買自願醫保的產品。

   周浩鼎議員亦有提到保監局。保監局的主要職能是規管與監管保險業,以促進保險業的整體穩定,並保護現有及潛在的保單持有人;其中一項主要職能是促進和鼓勵獲授權保險人,採用適當操守標準及良好和穩妥的業務常規。我們已邀請保監局發出指引,內容以公平對待客戶的原則為基礎,就承保個人住院保險的各個範疇提供指導,保監局已承諾會積極配合。當投訴個案有可能構成不當行為,食物及衞生局可將有關個案轉介至保監局。

   郭家騏議員提過有些保險計劃的保障限額不足,我想重申這是一個起步點,如果要不斷調升保障限額,標準計劃的費用亦會變得昂貴,所以要作出平衡。我們的獨立顧問在釐定限額時亦做了很多巿場調查。

   我在此盡量簡單回應了議員的關注和問題。

   主席,經過多年的討論,自願醫保計劃已經進入最後的準備階段。保險業界和社會人士都十分期待計劃盡快實施。食物及衞生局已經於十月初成立自願醫保計劃辦事處,積極籌備計劃細節及訂立相關守則,亦會舉行簡介會,協助業界作充分準備。我們初步預計於年底前邀請保險公司參與自願醫保並進行登記,並提交醫保產品以供自願醫保計劃辦事處審批。第一批自願醫保認可產品有望於明年初推出巿場。如《條例草案》能順利獲立法會通過,我們會在二○一九年四月一日全面推行自願醫保。在二○一九年四月一日起,納稅人繳付合資格保費,可從其應評稅入息中,扣除有關保費。

   我懇請議員支持並通過《條例草案》,使巿民能早日受惠。多謝主席。

2018年10月3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20時31分